第18章
第18章 (第2/3页)
贱,不要误会喔?”
黄衫女子瞪了他一眼,怒道:“不是恶贼,想不到竟然是个淫贼,太可恶了,公主,我看还是直接扔进油锅里算了”
欧阳不凡抬手一摆又是冷冷一笑:“放心,我不会让他这么快死,这样太便宜他了,我要慢慢让他死,把他折磨的体无完肤生不如死,先关进监牢里,明天绑在外面。凌迟处死”。
贱男摇了一下头问道:“我这人学问不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请问什么是凌迟处死?”
欧阳不凡吃吃一声道:“就是千刀万剐,在身上割肉,要割三千六百刀,一刀不能多一刀不能少,限时三天割完,这要求刽子手有很高深的造诣,如果不到三天或者刀数不够把人割死了,那个刽子手要被判腰斩。明白了吗?”
贱男听得浑身冒汗,晃了两晃差点栽倒。心中骂道:太他妈恨了!这种损招是谁发明的?请允许我问候他神圣而又伟大的母亲。如果那样的话我宁愿被世界上最丑的女人日日强暴夜夜轮奸,直到精尽人亡,那也比凌迟舒服得多。
其实他对凌迟早有耳闻,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
明朝时期,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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