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家宴

    第五十二章家宴 (第2/3页)

常饮食有严格的约束,禁食荤腥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唐朝统治者为了追尊道教,将道教的禁忌推行全国,使全国百姓都以此为约束。特下令“每年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起十三日至十五日,并宜禁断宰杀渔猎”。这样,大唐的百姓即使不信教,也必须遵循此制,前后食素三天。

    道教经典中认为龙多为鲤鱼转化而来,神圣不可侵犯,食之者将遭遇大祸,加之“鲤”与“李”谐音,唐代统治者于是严禁捕杀食用鲤鱼。唐玄宗下令“禁捕鲤鱼”,凡捕得鲤鱼者必须放生,街市有贩卖鲤鱼者杖六十。推而广之,唐代统治者更是制定出一系列条例,限制钓鱼食用,将禁食鲤鱼推广到限食一切鱼虾。因此,在唐代鱼类经常成为难入肴馔的珍稀,不过通常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让百姓捕鱼肯定不行,一厢情愿的事情只有迷信脑残的封建皇帝才能想的出来,在民间依然有人大快朵颐鲤鱼,而且婚丧嫁娶的时候也用鲤鱼作为礼物。

    道教名词频繁地出现在饮食、菜肴之中的情况在唐代前基本没有,然而在唐代的菜谱中却经常出现,形成一种时尚。用道教名词命名食品、菜肴有“玉桂仙君”、“仙人鸾”、“八仙盘”、“神仙粥”等等。

    唐人食品、菜肴中产生了许多以“长生”、“长命”来命名的肴馔,如“长生粥”、“长命面”等等。

    道教讲求养生,认为人经过修炼可以达到羽化升仙,长生不死。炼制并服食丹药是其修炼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平时的饮食也特别讲求营养。受这种道家饮食习惯的影响,唐代人无论是炊饭、烹茶、酿酒都喜欢在其中放入一些草药及营养价值较高的物品。这成为唐代饮食文化的一大特点。

    青精饭又名乌饭,它最初由道士发明,作为修炼过程中补益身体的饭食。它的制法是用南烛树茎叶浸米,待米变黑以后,上锅蒸制而成。南烛的食疗价值很高,因此青精饭的制法唐时传入民间,成为世俗民众补养身体的佳品。

    神仙粥,也是一款道士、修炼的人服食的粥品,在唐代时流行民间。食此粥可以益气壮阳,调补虚损,有益健康。

    酿酒时加入中草药更是唐代酿酒业的一大特色。唐人喜欢饮酒,但过分饮酒对身体有害,于是人们根据道教养生学说在酿酒过程中加入一些中草药,以中草药的补益作用来缓解酒对人体的侵害。因此唐代人普遍崇尚药酒,把药酒列为上等佳酿,认为“高人酒味多和药”,药酒只有世外高人才配饮用。因此,文人骚客招待客人喜用药酒,“药酒欲开期好客”。

    新丰酒产于新丰,是唐代的一种名酒,王维曾经赞美它“新丰美酒斗十千”,李白在诗文中也写道“买酒入新丰”。它在酿造中就加入了麻油、川椒、葱白等原料,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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