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 李大田命不该绝

    55-1 李大田命不该绝 (第3/3页)

他们见到了那封差点要了李大田性命的神秘的匿名信,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信中罗列了李大田三条罪状:潜伏的国民党特务、当过土匪、仇视共党及新生的人民政权。每一条罪状都有非常具体的说明,说得有鼻子有眼。

    调查组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取证。他们派人去了江西的鸡公山,铁司令已经伏法,被当地政府羁押的一些土匪,详细地介绍李大田被抓上山即逃跑的情况。他们还费尽周折跑到了海南岛,找到了正在前线追击国民党残余军队的林旭,他也写了详细的证明材料。

    最后,专案组一致认为,该匿名信内容完全失实,且有重大诬告嫌疑。原来做出的枪决决定是草率的和错误的,应予推翻。

    他们认为,第一,李大田是作为国民党被俘遣散人员回到家乡的,并不是战场上的逃兵,更不是国民党特务。第二李大田虽没有及时将上过鸡公山的事向组织汇报,但他上山是被胁迫的,身不由己得,且时间较短,不能认定他就是土匪。第三,李大田苦大仇深,在游击中队和民兵中队工作时,态度积极,作战勇猛,嫉恶如仇,政治立场没问题。

    组织处理意见是:立即无罪释放李大田同志,并恢复其荣誉。

    事后组织还对李大田一案玩忽职守的相关人员追究了责任。但匿名信的始作俑者无从查获,也无法惩罚。

    县委副书记罗叶明和区民兵中队长指导员罗霞、梅村支部书记李长顺来到监狱,向他当面宣读了组织的决定并对他表示慰问。李大田百感交织,热泪哗啦啦地流了一脸。

    走出县城大牢的那天,艳阳高照,站在蓝天白云之下,沐浴着和煦的阳光,闻着原野上泥土的清香,在阴暗的牢房里关了近一个月的李大田,内心却感到特别的舒畅。尽管面对如此明媚的阳光,他的眼睛睁不开,有些涩涩的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