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 钢笔

    011 钢笔 (第3/3页)

钢笔,是和我们现在用的毛笔一样,用来写字的。不过,它又和毛笔不一样,相比起来,它会比毛笔更好用一些。”

    刘欣然一边说,一边拿眼睛去打量对面的男子,只见他果真慢慢皱起了眉头:“钢笔?那到底是个什么事物?难道说它果真比毛笔还好用?”

    晕啊,她这不是自己跟自己在找事儿吗?

    算了,算了,事情胜于雄辩:“老板,借贵宝号的笔墨一用可好?”

    想必那位老板也不清楚自己买的这是个什么事物,所以一听刘欣然的话,便连忙跑去拿了笔砚过来,只可惜那个时候的纸张还没有普及,所以老板也只能拿了两根小竹片过来。不过,这样也已经足够了。

    刘欣然轻轻地将钢笔的帽子给拧了下来,看着那闪着银光的笔尖,她简直比见着钻石都喜欢几分:“喏,你可看好了哦,我可是只表演一次的。”

    说完她用笔尖随随便便地沾了一些墨水,便在那竹片上轻轻松松地写下了几个小小的隶书字——此乃吾之爱。

    看着对面那黑衣男子一脸惊讶的神情,刘欣然的心里不由得一阵骚动——感谢老爸老妈,如果不是小时候被你们逼着学习书法的话,估计现在我肯定会死的很难看。

    “怎么样?这一下你总应该相信我说的话了吧?”刘欣然脸上带着得意的笑,看着那名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果然有些侠客之风,只见他冲着刘欣然一抱拳道:“既然此物为小姐之爱,那韩某人也就不便夺人所爱了——老板,请您将它包了,就由我来出钱赠予这位小姐好了。”

    哇,想不到他还这么大方,不过自己怎么能够接受一个陌生男子的东西呢?更何况这钢笔,在近代可是曾经以订情之物而风靡一时呢!

    “呵呵,小女子在这里谢谢这位兄台了。不过这个嘛,还是由我自己出钱好了,毕竟这是我最喜爱的东西,又怎能假以兄台之手呢?”

    见刘欣然执意如此,那位黑衣人也就不再固执下去了:“那请便好了,在下不便打扰太多,就此告辞了。”

    刘欣然冲着他善意一笑:“兄台请便!”然后回头叫到:“粉蝶,拿钱来给这位老板。”

    “喏,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