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调查结果
第三十八章 调查结果 (第2/3页)
晚报驻J市记者,通过调查,李梅所谓的自由撰稿人工作,其实就是桑吉泽借助职务之便在一些小报或期刊杂志上帮她发表些小篇幅文章,挣些稿费,大多数是些散文、或者诗歌类的文章。
两个人的关系据桑吉泽说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但实际上桑的很多同事和朋友都声称看到两人曾经很亲密的进出宾馆,在警员的一再追问下,桑才承认两人关系更亲密一些,不过后来已经分手了,因为桑认为李梅在跟他好之前便已经不是处女了,而且李梅的家庭背景和她现在优越的生活环境很不相符,他怀疑李梅曾经做过不正当的行业,所以不肯再进一步发展,李梅却总是纠缠不休,所以只得分手了。
根据桑吉泽提供的信息,李梅在发表文章时用的笔名是“迷失的羔羊”,至于警方问道的李梅的住处,桑吉泽声称只知道她在J市经三路67号金域华府小区有套房子,去过几次,但总觉得里面的感觉很别扭,所以他们一般是去宾馆开房。关于车,桑吉泽说自己只是见过从来没坐过,因为自己有车,还不习惯坐女人的车,车牌号也没记住。
另外一个男人叫毛勇,28岁,是一家高级俱乐部的游泳教练,可以说是个专门吃软饭的,平时就是靠那些有钱的阔太太或者富二代们包养,和李梅认识也是因为李梅办了张VIP会员卡,要求找个专业的游泳教练,毛勇说两个人认识其实也就是有一个来月的时间,虽然也发生过性关系,但是并没有确定恋爱关系,不过毛勇自己说李梅对自己很好,不论是钱上还是生活上,对自己都很迁就,自己曾经想过要和李梅好好相处,认真对待这段感情,可惜一个偶然的机会,毛勇知道李梅还有别的相处对象,心也就淡了,在一起也不过就是随便玩玩,反正李梅有的是钱,多讹点也不错。至于住处和车子,毛勇说从来没听李梅说过,也没见过。
除了上面的资料汇总,附在后面的还有李梅曾经发表过的几篇文章,黎岸随手拿出了一篇散文,散文的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