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证据(2)

    第一百三十四章 证据(2) (第2/3页)

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出卖公司利益,给公司决策造成巨大损失,光这条罪就做够定他的刑的。

    “你好好想想吧。现在我正式通知你,市检察院已经正式签发逮捕令,对你进行立案侦查,你自己看着办,还是请个好律师吧。”队长站起身甩下这句话,带着两个部下出门而去。

    昨晚陆成没回家,林雪也没怎么担心,自从陆成在时代证券当时部门经理之后,就几乎天天加班,休息日也是时常不休息。至于晚上通宵工作,不回家更是平常事,她已经习以为常。早上正在班上忙乎的林雪,突然接到自称是“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电话,说陆成已经被逮捕,关在公安局拘留所里,让她立刻过去,了解一些情况。

    林雪愣怔了半天,陆成会有什么经济问题?而且已经被批捕,看来事情闹大了。她跟单位的领导打了声招呼,说家里有急事,就一溜小跑,跳上出租车,赶往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接待室里,审问陆成的那个队长接待了林雪。

    “我姓梁,是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队长,你是就是林雪吧?”梁队长礼貌地和林雪打招呼,身边跟着那个年轻的警察。

    林雪点了点头,问道:“陆成到底犯了什么事?你们要抓他。”

    梁队长想了想说道:“细节就不和你说了,简单地说就是你丈夫陆成偷了单位的绝密信息,或者说是情报,买给别人赚钱。你明白了吗?单位的有些东西是不能公开或让外人知道的,而他却靠出卖这些东西赚钱。”

    道理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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