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女冠

    第二百六十章 女冠 (第3/3页)

则过一会李清只能咬鸡骨头了。

    “啊,这件衣裳打哪来的,好白的毛啊,怕不是狐狸皮?哪寻得这么齐整,那魔合罗我不要了,就把这件衣裳给我罢。”这破庙小凤应该是经常来的,并不拘束,一会就看见扔在破絮上的那件皮裘了。

    李清心里一紧,刚才躲闪的匆忙,忘记把这件衣服拿开了,这可要坏事了,这件狐狸皮的大衣可是若英在上千块狐狸皮中精选出来的。这还幸好是在延州边郡,打猎的人多,要放在京城里找这么多的白狐狸皮,想都不要想,何况是江南。

    这可完蛋了,这么个破土地庙里,一个邋遢道士加一个潦倒和尚,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东西。要拿出去卖的话,这件衣服少说也值个几百贯,人家可要疑心了。

    沈道士和空闻交换了下眼色,异口同声的说不行,空闻郑重的告诉小凤,这件衣服是一位施主的,可不是他们的东西,少停还要还给人家。许是和尚比道士说谎少些,再说人家不同意给,小凤也是没办法。

    当然最关键的是她只是觉得这衣服好,却不真的识货。

    “小气!出家人还恋着好衣裳呢。哼,小气。我还不稀罕呢!”小凤负气地走了——

    很漂亮地梅林,虽然梅花只开了几树,不过风吹在身上有些冷,那狐皮裘是不好穿出来,太招眼了,李清身上囊着的,是沈道士的袍子,味道很有些不正宗,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了,不过李清闻着觉得很亲切。因为这些天儿他一直就躺在这种味道里面。

    要问起小凤嘴里的姑娘何许人也,沈道士脸上是讪讪的,这次空闻也没有落井下石的狠狠打击,因为那姑娘是一个女冠。

    女冠也就是女道士,要说起来还与沈道士是同门,只是这个女冠却与寻常道姑不同,她本是杭州府的一个官伎,叫做泯月,也是父母获罪而身入乐籍的。自小出落得花容月貌,又心思灵巧,虽然在琴艺上未能登峰造极,但因出身书香门第,在诗歌词赋上却是造诣不凡,昔年在杭州府夜宴局子上,她唱一首临江仙,乃是名震江南的处士林逋所填,可她第一句便唱错了尾字,那时才显出她的才智来,毫不沾连,一气唱下去,把整首词的韵全给改了,一时间声名大振,好事者称之江南第一才女。

    这才女不但诗词做的好,亦算是洁身自好,与文人名士诗词唱和却不轻易假颜色,只是人在尘世里如何避得开孽缘,泯月也不例外,一个才气纵横又形容俊秀的青年才子自是俘获了她的心去,只是好景并不长,一则文人饱学的目的可不是为了与妹妹唱和,而是要做官,这要做官自然与烟花柳巷注定了的露水情缘,二则人家家人也是极力反对,因此那才子哥哥一去便渺无踪迹了。

    泯月大病一场后也淡了心,将多年的积蓄拿出来赎了自身,贱籍却是没能去得了,亦不想嫁人瞧人家脸色,便做了个女冠。

    这女冠也不是想做就能做的,和做尼姑大有不同。

    咱天子崇道出名的,而即便再崇道,大宋天下在籍的道士女冠才不过二万余人,其中女冠只有几百个,而同期的僧尼却有四十万之多,无他,做道士是要经过考试的。比如大观二年,道门近添试经拨放年额,全天下经得试经这关的,女冠只有三十三名,而做尼姑就简单了,只要你愿意,剃了头发就成。

    也正因为泯月有了女冠的身份,因此许家庄才没人留难她,准她买房住下,只是人做了女冠,倒不想过青灯诵经的日子,何况名声在外,自有雅士慕名前来唱和,泯月也不太避讳,自前朝这事儿便是寻常了,庄里人倒也不十分在意。

    空闻和沈道士吃了人家的鸡、喝了人家的酒,当然便要做事了,而李清鸡肉也没少吃,因此提出也要一块帮着弄弄,这几天再没外人进庄相扰,沈道士也觉得出去走走对李清也有好处,土地庙才巴掌大的地方啊,因此便带着他一块进林子了。

    久无人行走,那条小径好些地方低洼积水,自然要弄些土来填上,而小亭里落叶枯枝积了一堆,空闻说正好拿回去生火取暖,李清便卖力的把枯枝积到一块,落叶就算了,潮气太重,生不气火倒要弄得满屋子烟来。

    几树梅花绽放的倒很是漂亮,只是无雪,倒减了几分韵味,想来那些个文人雅士酬唱之意亦不在花上,倒不知这泯月与梅花相较,孰高孰下。

    当然咱们李清并没有生出些风月念头来,他望着梅花,想着自己的遭际,忽得忆起陆游那首来,口中喃喃念到:“零落成泥碾做尘,只有香如故。”

    他在这泛酸出了神,没留意身后有脚步声,只听一女声问道:“你是何人?在此做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