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四章 解决之道

    第一千零八十四章 解决之道 (第2/3页)

比例的增加。股东数量减少,董事会成员数量方可相应同比例的减少。除此之外,任何情况都不得增减董事会成员的数量。并且,董事会成员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一。”

    刚想说让石强立刻去执行,石磊突然又想到一点,急忙补充道:“且加入董事会的优先序列,视持股比例而定。”

    石强不明白石磊这是什么意思,他说:“石少,这是……?”

    “你照我说的做就可以了,详细的,等我到了再跟你解释。”

    石强立刻挂断电话,开始起草董事会章程增加的条款。

    很快,他整理完毕,直接用总经理办的名义,发布到全公司,以及启宣旗下所有子公司,当即生效执行。

    在车里,石磊大笑着说:“太感谢您了,张律师,要不是您,我还真想不到这一点。”

    张玫枚也笑着说:“我是启宣的法律顾问,这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石老师也很聪明,知道如何规定章程对自己最为有利。这个优先序列,应该已经可以解决你所有的问题了。”

    石磊点了点头,他临时加上那一句,就是想到了可以让虞半之一定能加入董事会的方法。

    同时,可以避免许志达对他所持的股份进行分割。

    按照目前启宣的股份持有结构,石磊和许志达,都是第一大股东,而虞半之和石强,则是并列第二大股东。

    在股东数量不变的前提下,董事会成员的数量也依旧只能维持在七个,那么,许志达当然可以轻易的获得加入董事会的资格。可是,有了这个章程,只要许志达以大股东的身份提出改选董事会,他无法阻止虞半之的加入。

    那么,即便他把董驰青踢出董事会,也无法获得足够的票数成为董事会主席。

    甚至于,即便他将他手里的百分之三十六的股份分配出去,让每一个持股者的股份都在虞半之和石强之上,但由于股东数量发生了变化,董事局成员的数量显然也将会发生变化。

    那么,最终被踢出董事会的,将会是那些占股不如虞半之和石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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