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第三百四十一章 (第3/3页)

粗俗。她的生活很精致,精致到每一步都会用心计算。而我的生活很随意,就想本可以用筷子夹起的凤爪,但我偏偏用手抓。

    乔巧坐到我的对面。她看着我手里的凤爪,微微皱了下眉头。骨头吐到一边,我擦了擦手上的油,看着乔巧说,

    “乔总,晚饭吃了吗?要是不嫌弃,就一起吃?”

    我以为乔巧肯定不会同意。没想到她一转头,喊着服务员,

    “加碗鸡粥……”

    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我给自己倒了杯酒,有些轻佻的看着她说,

    “你不来一杯?”

    这一回,乔巧更是让我意外。她歪头看着我,冷笑着说,

    “一个大男人喝黄酒,也太没意思了。要不我们换个颜色?”

    乔巧居然像我挑衅!

    我同样冷笑,反过来激将她说,

    “那来白的?”

    “好啊!”

    乔巧竟然痛快的答应了。

    那一瞬间,我竟有些后悔了。之前曾听一个东北朋友说过,酒桌上三大惹不起的分别有,红脸蛋儿的,揣药片儿的,最后一种便是扎小辫儿的。最后这种说的就是女人,女人要么不端杯,一端杯必有酒量。

    可现在已经这样了,我想反悔也是来不及了。服务员已经把一瓶上海老窖拿了上来。

    酒瓶一打开,乔巧就咕咚咕咚的给我倒上了。杯子看着不大,但这一杯也得有二两多。她给我倒完,便给自己倒满。接着,端着酒杯,冲着我冷笑的说道,

    “对了,现在应该叫你卓总了!来,卓总,这杯我敬你……”

    说着,乔巧一仰头,一杯酒一饮而尽。

    乔巧喝酒和她工作一样,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网上常说,不作死,便不会死。我想说的可能就是我这种人。可我又琢磨,她一个整天忙于工作,而根本没闲暇应酬的女人,酒量应该不会有多大。想到这里,我也把杯里的酒一口喝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