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牡丹之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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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购买了一台最新款的智能机。原价三千零九十九,分期十二个月,每个月的还款金额是四百九十九。

    签完协议以后,王冬冬拿到了她心仪的手机。然后便跟同时回去了,没过几天时间,王冬冬就来到了手机店,向手机店老板提出了退还手机的要求。并且承诺手机店老板,她用这几天的手机,可以按照一个月的还款金额来计算。

    手机店老板给王冬冬的回答也很简单,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的,所以他是不会同意王冬冬退还手机的。

    王冬冬之所以要来退还手机,就是因为有个同事替她分析了一下。三千多块钱的手机,分期一年需要支付六千块钱。三千块的年分期利息竟然跟本金一样,这利息也太高了吧。

    如果照这样计算的话,一部需要两个月工资的手机,现在却需要王冬冬花四个月的工资来买。这笔买卖怎么看都不划算,王冬冬可吃着亏呢。

    后来王冬冬也琢磨过来了,于是便找手机店老板想要退还手机。这下可把手机店老板就惹恼了,可王冬冬还是一根筋,这手机店老板都已经跟她翻脸了。可她还是不依不饶,非要让人家给她撤销之前的那个分期合同。

    在王冬冬几次三番去手机店找老板理论之后,手机店老板终于怒了。在王冬冬又去找他的时候,竟然一改常态,一口答应可以按照王冬冬说的去做。手机还给店里,他可以让那份分期合同作废。

    但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他必须先要检查一下手机是否有破损。王冬冬一听这话高兴坏了,随即便把手机给了手机店老板。

    手机店老板柜台后面看了半天,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王冬冬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手机店老板跟没事人一样招呼进店的客人,却只字不提退还手机废除之前那个分期合同的事儿。

    王冬冬询问手机店老板,手机是不是没有破损。手机店老板的回答让王冬冬一脸懵逼,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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