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迷雾—第1节(1)
正文 第一章:迷雾—第1节(1) (第2/3页)
自己的饕餮大餐,几名警员交换了眼色,一个个抽出警棍向他围了过去,走在前面的警察抡圆了胳膊,狠狠地将警棍抽在胖男人那蹭满鲜血的脸上,胖男人被打了个趔趄,从受害者的身上翻了下去,但又如弹簧附体般从地上跳起,扑向了那名正要跨过被害者身体的警察,就一愣神的功夫,警察的颈动脉就被咬破了……。
其余的警员见状立即扔掉警棍,掏出枪来,近距离对那胖男人的臀部、大腿一轮猛射,胖男人摇晃着倒下了,可他还是不肯松嘴,仍旧死死地咬着那警察的脖子,然后用牙齿拖拽着已经半死的警察,手脚并用的向江堤退去。可能是怕打着自己的同事,警员们停止了射击,却眼睁睁的看着胖男人用不可思议的速度将他们的同事拖去了江边,消失在橙色的浓雾之中。
从那之后,人们被袭击和失踪的案件频发,警察局像是全场一折的超市,大门都被前来报案的人踩烂了,警局的外墙贴满了招聘警员的广告,可原本还很抢手的职位现在却无人敢问津,坚持在岗警察忙的焦头烂额,被勒令禁止辞职的法医们则不断的从一个现场赶往另一个现场,判断死因,出具报告。
所有的尸检报告都都大致雷同,死者的腹腔通常会被掏的一干二净,里面的脏器不翼而飞,可胸腔的器官却完好无损,让人疑惑,火化场的锅炉日夜开机,不停地焚烧尸体。一时间,满大街都是出殡车队和焚烧纸钱的家属。
在大家口传和新闻报道中,这些暴徒的力量都是异于常人的,甚至有报道称,身披重甲全副武装的警察在凶案现场制止暴徒行凶时,被两名暴徒活生生地扯掉了胳膊,咬掉了半张脸,当场毙命。
渐渐的,警察们发现,这些暴徒并不畏惧他们配备的小口径警用手枪,即便身中数枪,暴徒的行动依旧敏捷,并且,他们会对开枪的警员发动更激进的报复性反击。没有办法,警局紧急调拨了一批大口径的军用枪械,但大部分警察缺乏对使用制式武器的训练,在执行任务中,数次因配合和判断上的失误,导致无辜群众伤亡,巨大的压力迫使很多警察缴枪辞职,大量的投诉和高额的赔偿也让警局的高管焦头烂额,经过多方协商,警局委权军队进行区域管辖和警务巡逻,所有警员全部从事文职工作,这才结束了警局内接连不断的减员现象。
也有少数人在暴徒的袭击后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们看上去只是受了些皮外创伤。问及被攻击的详细,都如失忆般恍惚,提供的口径也各不相同,最开始的时候,他们还算自由,但没多久,这些幸存者就被军队送到指定的医院接收隔离治疗,期间家属也不能探望,不到半个月,医院就直接宣布他们因创口感染死亡的消息,并且在未经过家属同意和尸体认证的情况下,直接将尸体火化,连骨灰都拒绝还给家属。
亲人莫名其妙的死亡,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些幸存者的亲属组织在一起到医院问责,就在医院工作人员安抚家属情绪的时候,几辆警车和军车呼啸赶来,警察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市民,军队的士兵则将闹最凶的家属直接塞进卡车,然后迅速的离开,过后,除了被砸坏的物件,医院里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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