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众论何曾一(五)
第30章 众论何曾一(五) (第3/3页)
法容忍的。
心中有了定见,今日不当值的王安石就很平静的坐在书房中,一切就要看皇帝如何决断,然后才能决定自己要该怎么去做。
京城物价的危局刚刚结束,而流民尚未大批南下,上元节之前的这些天,对他可说是难得的休息时间。趁着闲暇,王安石将这两个月耽搁下来的《三经新义》拿起来开始审订。
《三经新义》是王学一脉对《诗经》、《尚书》和《周礼》也称周官的重新诠释。其中《周官新义》由王安石本人负责,差不多要成书了,厚厚一摞手稿就放在桌面上。王安石字如其人,急性子的脾气到了纸面上,便是如同斜风细雨,一笔行草透着峻急。
不过王安石今日正在考订的并不是自己的手稿,而是由王雱所编写的《尚书新义》,另外一部《诗经新义》则是由吕惠卿领头撰写。
“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以箕子归。作《洪范》。”王安石批改的正是《尚书》中的《洪范》一篇。
洪范九畴,传说是传为箕子向周武王陈述的‘天地之大.法’,乃是以《洛书》为本源。在《汉书》中,就有‘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的这么一段话。
但经义局对于《洪范》一篇的重新注释,着眼点却主要放在利义之辩。
《洪范》九畴,就是九条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三条的八政,说的是治国的政务手段。而八政之中,食排第一,货排第二。食货之事,自然与利有关。既然三代之时,将食货放在八政的前两位。那么利之一字,当然就是朝政之根本。
其实这也是盱江先生李觏的见解。王安石的学说也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李觏。作为南方大儒的代表,李觏一改旧时儒门重义轻利的理论,而将利放在与义平齐的地位上。
不过李觏所说的利是公利,而非私利,要‘循公而灭私’,并非是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自私自利。
王安石的观点亦是如此,秉承他教诲的王雱也是如此在书中如此写到:‘以利和义,而非以利抑义。利者义之和,义固所为利也。’
王安石看着正入神,王雱却回来了。抬头见着儿子脸色郁郁,王安石便问道:“出了何事?”
王雱坐下来将方才经筵上的经过说了一通,又道:“要是天子肯答应此时,流民将不足为患。”
“天子不可能主动让流民进入开封府地界的。”王安石摇头,他比经验不足的儿子看得要清楚,“京师外和京师内是两回事。就像京城内和京城外一样。让玉昆去白马县,不就是为了不让流民进京城吗?”
王雱无奈:“当初就不该将滑州并入开封府。”
“那样由谁来掌滑州呢?治事能如韩玉昆的可不多。”王安石笑了笑,“有文宽夫在大名府,流民还是要南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