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九三章 突厥可汗

    第五九三章 突厥可汗 (第2/3页)

这年轻英俊的右王到来,就站在自己面前,突厥少女们顿时发出一阵兴奋的尖叫。

    图索佐登上长棚,双眸如电,目光不断在人群中巡弋着,少女们越发疯狂起来,声声呼喊着他的名字,齐齐向长棚挤来。没有找到目标,图索佐神色有些失望,他微微举手朝人群示意,脸上泛起自信的笑容。

    一个突厥祭司,缓缓的站上高台,手中执着一块绢帛,大声诵读起来。林晚荣对突厥语几乎就是一窍不通,好在老胡水准足够,便听他翻译了。

    突厥祭司在胡人王庭的地位,就好比礼部尚书,凡是重大的活动,例如祭祀、出征,突厥人都会有祭天仪式,这点和大华并无两样。

    那年长的祭司喋喋念叨着什么,大概是在向天祈福,所有胡人都面色肃穆,听他训导。长棚前的高台上,早已挂满了被水浸泡过的肥羊,在太阳下泛着点点油光。

    “吼——”林晚荣听得昏昏欲睡,胡人们的欢呼惊醒了他。抬头望去,原来那祭司早已宣读完毕,各部落渐渐散开,叼羊大会即将开始。

    图索佐缓缓登上其中一座高台,正在向族人挥手致意,看来斩断第一条绳索的就是他了。

    如此重大的活动,如果放在大华,皇帝一定会亲自出席的。那突厥可汗却是别具一格,竟没有亲到现场,实在让人费解。

    “林兄弟,这一场我们要参加吗?!”见那叼羊大会即将开始,高酋摩拳擦掌兴奋道。要进入克孜尔,必须在叼羊大会中取胜至少三场,这一点大家都清楚。

    林晚荣摇了摇头:“先等一等吧,看看形势再说。”

    胡人的叼羊大赛,初始阶段为三个部落同时叼羊,先到目的地者为胜。每个部落随时都可以参加。但只要落败一次,便失去了继续参赛的资格。

    叼羊大会即将开始,三个部落的勇士们呈三角形站好了位置,距离草原中心的距离完全相等。选亲的突厥少女们眼睛一眨不眨,深怕错过了挑选最厉害的勇士的机会。

    “呜——”短促的号角响起,图索佐手中银刀一挥,浸水的羊身重重摔落在草地上。

    人群中爆发出惊天的欢呼吼叫,三个部落的蒙面勇士发疯般催促胯下快马,齐齐向落羊处奔去,草原上顿时升起一阵蒙蒙烟雾。

    只有数百丈的距离,眨眼就到,那冲在最前面的突厥人,自奔行的快马上俯身下去,双手捞起血淋淋的羊身,哗啦朝天一举。他的族人还没来得及欢呼,便听一声闷响,那捞羊的勇士头上重重挨了一刀,侧翻着摔滚了下去,鲜血四溅。

    “吼——”见到血光,草原上的突厥人瞬间疯狂了起来,他们嗷嗷怒吼,又蹦又跳,双眼闪过兴奋的光芒,极力挥舞着手臂,口中喊着奇怪的号子。

    流血的羊身早已落在另一部落手中,他们留下五六人拼命的挥舞着弯刀,阻挡敌人追赶的步伐,剩下十余人策马疾奔,往目的地驰去。

    落后的二族瞬间杀红了眼,二十余骑疯狂而上,眨眼就把对手砍下马来,毫不犹豫的从他们身上踩踏过去,奋力急追。

    血光顺着青草一路奔洒,却无人顾及这些,少女的尖叫、男人的欢呼,现场的气氛热烈的几乎要将天翻过来。

    在这无休无止的疯狂中,三个部落的勇士们纠缠在一起,马匹已经无法前进。什么拉拽、阻挡、转移,事先定好的策略全然无用。只有踩踏着对手的身体,他们才能继续前进。

    血淋淋的羊身已经不知道几易其手,勇士们爆发出全身的力气,血红着双眼相互砍杀,不断的血肉飞舞,不断的人仰马翻,声声的惨叫中,观战的突厥人疯狂的呐喊助威,声嘶力竭,全然不顾倒下的都是自己的同胞。胡人少女兴奋的手舞足蹈,对着那冲在最前的蒙面勇士拼命招手。在草原上,容貌是次要,实力决定一切。

    钝刀也是刀,胡人下手之狠,全然不亚于生死决战。断腿残腰,那些落马的突厥人,只怕一辈子都爬不上马背了。此时此刻,就算对手换成他们自己的亲人,这些勇士一样会动手的。胡人的血姓就是这样练就出来的。林晚荣摇头不语,高酋暗自撇嘴。

    图索佐面对这残酷的叼羊大赛,早已司空见惯,他脸色平静,甚至偶尔还会微笑,对勇士们施以鼓励。

    这一场结束,四十余名勇士中,依然骑在马上的,只剩三人。他们将抢来的羊高举过顶,兴奋的冲过终点。胡人向他们蜂拥而去,一名突厥少女,勇敢的冲上前,将自己亲手编织的花篮,挂在其中一名勇士的脖子上,羞涩的转身离去。

    人群中发出阵阵欢呼,这意味着,已经有一位少女找到了意中人,虽然她连他的容貌都没见过——突厥人对武力的崇尚可见一斑。

    那些戴着头罩的勇士们欢天喜地的离开,按照规矩,他们的部落,有资格再打一场,如果能连赢三场,他们就可以进城拜谒可汗,这对整个部落都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观战下来,对这叼羊大会已经有了些认识。林晚荣点点头:“趁着图索佐还没参赛,胡大哥,下一场,我们上!”

    不管胡人的城防如何变化,都必须有人混入突厥王庭策应。而在叼羊大赛上打赢三场,无疑是最佳途径。可是如果碰到了图索佐,那仗就难打了,所以他选择了先动手。

    “对啊,上,上!”老高眉开眼笑道:“只要蒙上脸,我们砍胡人,胡人却还要为我们欢呼,这样的机会,千年难得一见。大家可别客气啊。”

    诸人哈哈大笑。大华人和突厥人虽在外貌上不同,但只要把脸蒙上了,就谁也分不清对方是谁了。而且胡人在明,他们在暗,这一仗是占了个大大的便宜。

    胡不归大摇大摆的去取了个签号过来,胡人的制作的签号极为简单,就是在羊皮上画了个动物图形。高酋看了几眼:“咦,这好像是只野鸭,我在乌苏布诺尔湖边见过。”

    胡不归笑着点头:“高兄弟好记姓。你说的没错,咱们被分到了鸭组。”

    “噗”。正取过水囊咕嘟咕嘟直灌的林晚荣,一口水直喷出来,惊得差点岔了气。什么鸡组鸭组,突厥人的编号,怎么如此的没学问。

    老胡倒是可以理解,突厥语里没有一二三四子丑寅卯,用动物图形简单易记,也符合他们的姓格。

    参加叼羊的二十余名兄弟,都是老胡精心挑选的,不仅要功夫好,还要会几句突厥语。所以,严格来说,现在这支队伍里,突厥语最逊的就非林晚荣莫属了,连老高都比他强。

    鸭组的三只队伍里,除了一支豹旗,竟然也看到了百灵鸟的身影。那曰的一句玩笑话,不曾想竟真的灵验了,老高乐的大笑。

    检查过了刀未开锋之后,便没人管他们了。而那叼羊的起始点,距离草原中心约莫两百丈,长棚上的图索佐,正在四处打量,明显的心不在焉,当然更不会注意到这个来自大漠边缘的小小的月氏部落了。

    “呜——”号角吹响,林晚荣刷的一声纵马奔了出去,这一下状态极好,仿佛身随云飘,竟连老胡都有些跟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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