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火云箭 龙在天

    第三百一十四章 火云箭 龙在天 (第2/3页)

酒,酒中有泪,十人痛饮,无人再多一句话。

    多年以后,今夜的这座镇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大城镇,在街心有一座当地最大的酒坊,经营着从中原内地运来的各种美酒。

    酒坊的酒类非常齐全,不仅在这高丽郡名声最大,就连临屯、乐浪、玄菟这其余三郡的所有酒类经营商全部算上,这儿也是规模最大的。

    店主人是个姓金的胖胖家伙,有着精明的经商头脑,大家都喜欢叫他金胖子。

    这处酒坊之所以能把规模做到那么大,是因为传中,金胖子与皇都长安的某个大人物有过渊源。

    只不过每当有人问起他这个传闻时,已经是巨富身价的胖子总是笑而不谈,显得高深莫测。

    其实那个世间的传奇人物,他也只不过就见过一面而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取出那幅很多人家都会暗中供奉的画像,想起那次生死关头的奇遇,他的心中便涌生许多感慨,当时情景就像发生在昨。

    那夜那坛烈酒的滋味是那么浓烈,彷佛已经渗透进他的骨髓里,在此后的岁月中,原名叫做金日丸的这个胖子尝遍了世间的许多美酒,却再也没有喝到过那么好的滋味……。

    之所以没有杀这十个真番士卒,倒不是因为元召有好生之德,在战场之上没有什么仁慈可讲,这一点他从来不会手软。

    不过,

    “不杀俘虏”是他很久之前就对黑鹰军将士们灌输过的一种思想。毕竟战争的手段,不是为了消灭,而是为了降服。

    “……更何况,这些临死前还想着喝口酒的人,才是真正的好酒人士嘛,将来他们就是最好的消费人群,杀了多可惜呀!哈哈!”对于元召这个笑嘻嘻的解释,公孙戎奴这些厮杀汉都挠了挠头,他们虽然很有些听不明白这些话中的意思,但想来侯爷一定是有深意的,大家都自当遵从就是。

    大战临至,情绪激动的黑夜自然过的飞快,将近四更的时候,休整过后的一千黑鹰军将士都已经集合完毕。

    一切已经不用再多,他们前方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战斗!精神饱满、全副武装起来的这支队伍,现在是即将凌空搏杀的战龙,不管面对的是千人万众,也不管是神是魔,只要汉刀出鞘,便一往无前,永不退缩!

    月亮已经转到了西半,寥落的星辰半眨着眼,远处的苍山渐渐显出了轮廓。

    元召翻身跃上马背,在这黎明还未来到的时候,他要领着身后的这些大汉健儿们去战斗了。

    征东大将军也终于第一次穿上了铠甲,和所有黑鹰军将士一样的装备。

    现在不是逞个人武勇的时候,他是大汉东征军的将军,是他们的统帅,他必须要保证好自己的安全,才能带领着他们打胜仗,把所有跟随出征的将士再安全的带回家。

    马蹄踏碎了草尖上的露珠,第一次带队冲锋的少年元召率先而行。紧跟在他身后的是韩嫣、公孙戎奴、张次公……所有的将士们红缨战盔,玄甲黑袍,纵列前进,跟随着前方的那面旗帜,心中的战意逐渐飙升。

    马蹄声渐渐的走远,聂壹收回了目光,平息下心潮汹涌,吩咐他的人收拾东西,去往另一个地方准备酒饭,他将在那里,等待这支英勇之师的胜利归来。

    片刻之后,镇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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