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想了好几个标题,都不好

    第二百九十一章 想了好几个标题,都不好 (第2/3页)

己不知道。

    是的,不知道。

    如果挑战悟松的人不是墨痕,那么经过了无数媒体网络熏陶的小刀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笃定的说“胜利的当然是天王了”这样的话。

    可是现在他真的不知道。

    悟松外表俊郎,一头微卷的紫色长发随意垂落在肩膀两边,一身得体修身的酒红色西装让他充满了贵族气息。

    而他鼻梁上的一副金丝眼镜就又为他增添了一丝儒雅,正好中和了那贵气逼人的气息。

    就是随随便便站在那里,随意的一个眼神,就足以让周围的一圈小姑娘尖叫狂欢。

    在外表上,同样清秀帅气的墨痕不会输给悟松。

    可是在人气上......谁认识你是哪根葱?

    在围观的吃瓜群众眼中,这就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妄图挑战神坛的家伙。

    并且毫不掩饰的向其投去鄙夷、不屑的眼神。

    虽然,在之前那个家伙的小精灵干掉了那个看起来穷凶极恶又丑不拉几,还很土鳖的镶了颗金牙的人。

    可是,那又怎么样?那是偷袭啊偷袭!

    如果换成自己,偷袭之下我也可以干掉那个金牙土鳖的!

    对,我也可以,就是这么厉害。

    这就是吃瓜群众的想法。

    当一开始看到墨痕朝战场靠近的时候他们是嘲笑的。

    这种会引火上身的事情,谁做谁就是白痴。

    但是当墨痕的爆焰龟兽三拳两脚干掉了哥达鸭和鸭王的时候,他们是羞愧的。

    但是随即,这种羞愧就转变成了羞恼。

    自己不敢做的事情别人却做了,这不是在打自己脸吗?

    于是,他们开始为自己的不作为而找理由。

    比如,是因为偷袭才打赢的,比如那个金牙土鳖其实本身实力很弱等等......

    总之,他们是不会承认自己就是因为害怕,而没人敢凑上前去一步的。

    所以,当他们得知那个家伙居然要去挑战悟松天王的时候,就会更加变本加厉去嘲笑,去嘲讽。

    不过墨痕对于周围吵杂的声音充耳不闻,他只是面无表情的从腰间取下一枚精灵球,然后丢了出去。

    精灵球爆开,出现的正是之前打败了哥达鸭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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