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现实篇:倒爷纪实录(十五)

    1225 现实篇:倒爷纪实录(十五) (第2/3页)

个寨子中百十来口子的根儿啊。

    可是听到老寨主的话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想开口提佘家寨的人求情。

    这一次,佘家寨的人做的过了。

    他们土族的内斗是凶的可以,历史上也出过几次引外援帮忙的先例。

    但是哪一次落到了好处了?

    被人灭掉的族群是什么都没了,那引着进来的胜利者,到了最后也没落到何等的好处。

    那些外来的人啊,凭啥子帮你?

    还不是寻摸见了你身上的好处,财帛动心,利益至上,才会出手。

    只可惜,现在外边的人倒是不图他佘家寨什么了,但是却因为这一件儿事儿搞得人心惶惶,将大家的心都给搞散了啊。

    所以,驱逐就驱逐吧。

    不才一个山头?

    险峻难走罢了,又不是一辈子见不着的距离。

    他们本也不扒着他们佘家寨,那就这么定了吧。

    看到大家不说话,佘寨主刚想开口跟顾老头争执呢,谁成想这个老头子竟然压住了自己的火气,不咸不淡的又开了口。

    “既然大家都没有异议,那就开始吧!”

    说完就朝着顾峥使了一个眼色,将早就准备好的一桶木棍给端了出来。

    老规矩,一头涂着红色的棍子代表的是反对,一头刷着白色的棍子代表的是同意。

    每一个寨子两根棍子,走到篝火旁的空桶边儿上,悄蔫蔫的投入你想要的那一根棍子。

    待到所有人都投完了之后,就可以将棍子拉出来,当中展示。

    真是一目了然。

    而这个进程,自然进行的很快,每一个寨子中能够当家作主之人,都不是什么优柔寡断的主。

    当顾峥将这一圈走下来,再安安静静的退到老寨主的身后的时候,那空置的大桶之内就已经叮叮咚咚的扔出去了许多的木棍,到了现在,竟然只剩下佘家跟顾家两家的死敌,死命的攥着手中的棍子,反倒是舍不得投了。

    “老佘头,你扔啊?反正有没有你这一根儿结果不都是挺明显的吗?”

    这顾老头就像是示威一般的缓缓的擎起了自己手中的两根木棒,在对方气急败坏的注视之下,明晃晃的抽出了那刷着大红的棍子,‘咣当’一下就给扔进了桶中。

    气的佘家寨主这个肝儿疼啊,却是半句话都不能置喙,只能强压住怒火,将自己手中的那一根颤颤巍巍的给扔了过去。

    可他刚压住的火,一转头就被老顾头给挑了起来。

    因为就他的那根棍刚一落下了之后,这老寨主压根就没客气,直接将桶子拎给了顾峥。

    “成了,赶紧请点吧,早点完了早散伙,让老哥哥们就在我那凑合一宿。”

    “咱们都是多长时间没见的老兄弟了,就趁着这个机会喝上一晚上的酒。”

    “至于那个被驱逐的人?那就不好意思了,你就摸黑儿爬山回家去吧。”

    这话说得,这是笃定佘家寨要被赶走了。

    而当顾峥将所有的棍子拿出来之后,所看到的结果,也正如顾峥先前所料的那般,是极其讽刺的十二比一。

    那个自己投给了自己的佘家寨主可能压根就没想到吧。

    什么兄弟营寨的鱼水情,什么姻亲走动的一家人,都比不上大家最关系的也是最实在的既得利益。

    他佘家寨的人断了十里大山十多个营寨的财路与未来,就要做好了被众人抛弃的准备。

    长叹了一口气的佘家寨主可能压根就没想到这个已经多少年不曾用到的规矩,竟然被顾峥这么一个娃娃给扒拉了出来。

    他可能从未曾意识到,这些人竟然如此的无情。

    许多事情有了何种的因就会造成何种的果。

    先人的对错暂且放在一边,单说让顾峥吃的这一次亏,就不能让对方好过了。

    有仇立马就要报的顾峥,终于放下了最后一点儿的心思,在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之后,就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囊,踏上了去往安宁县的自首之路。

    是的。

    顾峥不想将他投案自首的功劳送到自称经济纠察队的手中。

    不但如此,他还要那一群人竹篮打水一场空,顺便再扣上一个抓错人的草包名声。

    而想到达成这一效果,平安县的公安局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公安与经济纠察队,分属于两个平行的系统。

    按理来说,纠察队是没有执法权的队伍。

    但是在整个古古怪怪的世界中,对方的权利却是超出了他们的职权范围,严重的侵害了公安体系的执法权益。

    所以,顾峥利用的就是这一处不对等的灰色地带。

    将自己的投案转向公安这个正规的执法部门。

    他想,依凭着自己在县城经营的人脉,以及给公安系统送上去的成绩,怕是对方绝不会拒绝他的提议,反倒是大包大揽的将他的案件给承办下来。

    只要事情一经立案审查,怕是顾老爹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公安系统对接要人。

    在经过调查取证,发现他们与顾峥的生意完全没有关系了之后,就会被全须全尾的给放出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