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乡长职责

    第九十七章 乡长职责 (第2/3页)

光武皇帝以来,“三十税一”,但这个税是只要有地就得交的,地多者多交,地少者少交,其交税之依据便是地之多少,而每家有地之多少,丈量评定,土地册籍的编订,便正是由有秩和蔷夫负责。

    算赋、口钱是人头税。

    算赋针对的是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以下的成年人,“人百二十为一算”,每人每年都要被征收一百二十钱。——这一百二十钱是对编户齐民征收的,对商人、奴婢则“倍算”之,即一人二百四十钱,若有年十五至三十而未嫁之女子亦“倍算”。

    口钱针对的是七岁到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人二十三”,每人每年二十三钱。

    此两项人头税征收之依据是每年八月全国性的人口普查,即“案比”。这项工作也是由有秩和蔷夫负责。

    訾算是财产税。

    訾,即资也。计訾的范围包括货币、土地、房舍、车马、畜禽、粮食、奴婢、珍宝,举凡家中所有,无所不包,有时乃至衣履釜甑诸物皆被包括在内。通常来说,有訾万钱而一算,即有訾一万,纳税一百二十钱。这个“计訾”亦是有秩和蔷夫的本职之一。

    更赋。

    更赋名义上是“代役钱”,实际也是一种固定赋目,按“丁”征收,对象是年龄在兵役期的编户齐民。“古者天下人皆当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凡在兵役期者都该服兵役,每年戍边三日,但民各有其业,不可能每个人都去戍边的,便以“更赋”代替,每年每人三百钱。此亦归有秩和蔷夫负责。

    这几项算下来,除掉田租不说,只算赋、口钱、訾算、更赋,对每一个普通人家来说都是一个极其沉重的压力。假设五口之家,家中有两个成年男子,一个成年女子,一个七岁以上的孩子,一个七岁以下的幼童,则每年共需交算赋三百六十钱,口钱二十三钱。再假设其为中人之家,有訾十万,年交“訾算”一千二百钱。两个当服兵役的成年男子,每年更赋六百钱。合计两千一百八十三钱。若家中有一两个奴婢,又得再多交四五百钱。

    而这些钱还只是“按律征收”的,当朝廷有事之时,又常会“赋敛不时,律外收取”,而执掌收取赋税的官吏也多为贪污不法之人,“矫为诏令,妄作赋敛”、“贪聚无厌,掠夺百姓”之事,各地郡、国皆有。——天子都明码标价地在公开卖官了,难道还不允许臣下“私敛”?况且说了,若不“私敛”,又怎能买官?若不“私敛”,那买官的钱又从哪里赚回?

    此外,又有徭役,此亦有秩和蔷夫的本职之一。

    如此种种,赋税、徭役,年复一年,永不停歇,对黔首来说固不堪其负,但对负责这些事的有秩和蔷夫来说,却正说明他们的职权之重。

    其虽“职斯俸薄”,为“厮役之吏”,然而却可以直接决定辖内民户之命运。并且,职虽低,却也有升迁郡县,经受“察举”一步登天的机会,如前汉之名臣张敞,本朝之大儒郑玄,便都任过乡蔷夫。又因此,虽为贱职,却历来都被本乡豪民竞相争抢。

    也就是周澈出身周氏,背景够硬,杀贼的功也够大,才能以一个外乡人的身份接任本乡有秩。倘若换个别人,千难万难。

    ……

    来到乡舍中,周澈出示了郡守的任命书,命黄叙、姜枫、邢刚等帮着乡吏将诸箱文牍、册籍一一搬到眼前,细细查验无误,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