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百五十万到手

    第三十四章 一百五十万到手 (第2/3页)

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引经据典,华夏、日本两国法律张嘴就来,驳的中村哑口无言,不得不联系国内求援。

    合同这东西,从没完全公平一说。庞然大物对个人,霸王条款更是司空见惯。店大压客,客大压店,古今如此。

    如果按照陆睿恒的要求,集英会社得专门从日本派公司法务飞来,没个三五天别想敲定。

    麦小余的时间多宝贵啊,有那时间可以再做个局了!

    于是,他和陆睿恒沟通后,确定合同整体没有隐藏陷阱,细节方面求助扬林非。都是出版社老鸟,合同里的道道是相通的。

    果然,陆睿恒认为有问题的条款细节,扬林非听起来再正常不过,飞扬出版社的合同里,相关条款也是如此。除了一条——《火影忍者》连载期间,作者麦子不得公开身份。

    这怎么行,我还想凭借麦子的华夏人身份,宣传《花样男子》呢!

    对此扬林非极力反对,但是麦小余欣然同意。

    他是骗子,专业的骗子,主张低调吃肉。

    该他赚的钱一分少不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不仅如此,考虑到换取录音的150万不能走公账,麦小余提出用美元结算,25万美元,现金交换。

    于是,集英会社终于感受到麦小余的“善解人意”,合同顺利签订!

    稿费每页税后一万五千日元,麦小余每月交稿一卷,将来如果发行单行本,版税再作讨论。合作期间,如果产生分歧,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后不到二十分钟,又来了两个日本人,什么也不说,直接将随身携带的手提箱交给中村。

    箱子里是二十五万美元。

    伍国栋带着蒙圈的陆睿恒,和两个日本人去银行,钱入账后返回酒店。

    麦小余一个眼神,伍国栋点头,麦小余从手机里取出SD卡交给中村,中村去卫生间验货……

    整个过程神神秘秘,搞得跟那种交易似的,看得陆睿恒暗暗咋舌。

    离开酒店,他忍不住问道:“伍哥,他们搞什么呢,你也不问问?”

    “干嘛要问?”

    “看着不像正经路数……别是出卖国家机密吧。”

    “这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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