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无冕之王!(6更)

    第194章 无冕之王!(6更) (第3/3页)

团部的人担任组长。

    云大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无冕之王悄然诞生。

    血剑图腾几乎占满了云大的所有角落,没有人再感觉这个图腾好笑,也没有人再敢嘲笑天谴的中山装老气。

    现在他们有的,只是羡慕跟嫉妒。

    关乎唐世杰为何加入天谴一事,云大传出了很多种版本,有的人说……那天夜里刘新宇跟唐世杰大战了一场,三百回合之下,唐世杰败了。

    也有的人说,刘新宇本就是社团部的一员,被唐世杰派出建立社团,现在两方合并,是理所应当的。

    版本有很多,但事实却只有一个,那便是……混乱的云大社团争斗,再次平静了下来。

    ps:下段文字不收费。

    写到这里,大学的社团生涯也算是结束了,不是写不出,也不是不想继续写下去,而是继续社团的话题,没什么意思了。

    所以蝼蚁想了下,还不如直接进入主线,下面的故事,才是这本书的真正亮点跟卖点,大家拭目以待。

    接下来,蝼蚁有很多话想跟大家说,但也只能长话短说,毕竟到了三千字,大家又得多花几分钱。

    写书有一年半了,期间有过**期,也有过低谷!这里说的不是书中的剧情,而是蝼蚁自己的心情。

    一路走来,身边多了很多书友,其中有铁杆,也有潜水默默订阅支持的朋友。

    我想更多的还是那种没有加群,低调的朋友!现在蝼蚁想说一句,或许你们想低调,但蝼蚁需要你们,哪怕是进群潜水也好,起码让我看到你们,这样对我来说也是一种鼓舞。

    书友群:44852555,大家可以加一下。

    拿破仑说过一句话,很经典,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而蝼蚁也是一样,不想成神的写手,不是合格的写手!蝼蚁不是矫情的人,也想成神。

    也想有一天,可以跟某些大神一样,有着跟自己讨论剧情的书迷,有着每更完一章,就猜想着下一章剧情的书友。

    更想有一天,我的文字更加成熟,你们也慢慢长大,伴随着书中的故事,五年后,十年后,我们依然还在一起。

    说到这里,要进入尾声了。

    今天开始,蝼蚁每日保底五更更新,希望大家的月票、推荐票以及书评可以跟上,不要辜负蝼蚁码字的苦累。

    有能力的,感觉这本书还能让你笑一笑,有点儿感觉的,可以打赏一下!

    这时候或许有人要说了,五更不够看的啊,一万字而已,不到半小时就看完了。

    没错,一万字是看不了多长时间,但是写这一万字……却是五六个小时,希望大家能理解一下,能多更蝼蚁绝对会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