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反常邀约(求推荐)

    第三十三章 反常邀约(求推荐) (第3/3页)

:“早闻尔之声名久矣,不想直到今日才得相见。此次请你过来,是为了李茂之事。说来惭愧,这个将清白家风败坏殆尽的孽障与我有亲戚之谊,而今我那表兄,哦,就是李茂的父亲既求到了我面前,我也实在不能袖手。说来说去也是我那表兄可怜,儿子是个孽障,但这毕竟是唯一的儿子啊”。

    原来如此,唐松不动声色,“请司马大人赐教”。

    “你尽可放心,我绝无偏袒那孽障的意思。只是想让你点个头,对那孽障的定断就按刑罚一年半来办吧,杖一百那就等于要了他的命。待你姐姐重回李家,那两个青楼出身的狐媚子妾室即刻遣散,家事也一并交由令姐掌管,你看如何?”。

    今天对李茂的定断是两宗,肉刑上要么杖一百,要么刑罚一年半。除此之外就是撤销此前那份休书,追还唐缘为李茂嫡妻。唐松静听黄司马把话说完,心里却是很不踏实。

    不踏实的原因不是黄司马给出的条件太苛刻,而是条件实在太好。其实凭借黄司马的地位,只消他跟许县令招呼一声,定断为刑罚一年半就尽够了。毕竟这样定断也不违反朝廷律令,唐松就是心中不愿也说不出什么。

    本来不需要做的事情黄司马偏偏做了,且姿态还放的这么低,这其中必有玄机呀!

    唐松沉吟了一会儿,“事情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家姐再回李家是不可能了。我有个想法还请司马大人裁断”。

    “你说”

    “和离吧”,唐松这三个字出口,黄司马眉头紧抽了一下,复又将唐松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

    这一手也太狠了!

    《唐律》中有“和离”的条款,官方给出的解释为“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不相安谐”的解释则是“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这就是说在唐朝是允许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的。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和离与休妻在家庭财产的分配上有着天渊地别的差距。弃妇被休若是运气好还能带些嫁妆离开,运气不好什么都没有也没处说理去。但和离就不一样了,那是能分一半财产的。

    李家算不得大富之家,但足称殷实。唐松轻飘飘的“和离”两字,就要刮走李家一半的家财,这也怪不得黄司马抽眉头骂他心狠。

    黄司马微微一笑,先自按下了这个话题,又挥手遣散了侍候的奴仆后,向前倾了倾身子,“还有一件事要说啊,只是委实不好开口”。

    这才是今天请我来的真正目的吧!唐松端起茶盏小呷了一口,“大人尽管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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