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生活点滴
第十二章 生活点滴 (第3/3页)
赵志云则在艰难地和他身上的赘肉做斗争;欧阳擎天性格刚毅果敢,充满男子气概,而赵志云却生性懦弱怕事,像个胆怯的小妇人;欧阳擎天的搏击技巧堪称一流,而赵志云的威胁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欧阳擎天的家境很不错,有世人都羡慕的父母,而赵志云的家境却很一般。
当然,赵志云还是有胜过欧阳擎天的地方,那就是家庭的温馨美满,这是自小缺少父爱和母爱的欧阳擎天一直想得到的。
在军训接下来的每一天里,日子都非常苦闷无聊,但大家在这里也有许多属于自己的独有的领悟,比如赵志云就弄懂了什么叫做团队合作精神。
此外就是那种荣辱与共的使命感,让所有参加军训的同学都不自觉地和身边的人搞好关系,以此来增强自己的生存适应能力,所以同一个班级里的人也算是比较熟悉了。当然放在另外的班级,进而其他的科系,则仍旧是如同陌生人一般。
赵志云此时也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一些变化。比如以前看电视,每当耳边传来诸如《咱当兵的人》这样的歌曲的时候,就像见了鬼似的马上转台,认为这是那些完全和时代脱节的中年人才会唱的歌曲。现在经过这段时间的军训生活,他已经对这些歌有了好感,还时不时地会哼上一两句,感觉还蛮好的。
欧阳擎天有了小时候的军营生活的经历,早就对军队生活了解得异常彻底。而且他从自己的父亲身上,也开始对军人有一种莫名的崇拜感。小时候,他就曾立志当一名保卫国家安全,驻守在祖国边疆的既伟大而又漠漠无名的解放军战士。
可是长大后他才知道,在边境当兵的,几乎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军人,既没有关系,又没有背景,只有一股子的冲劲儿,所以只能在祖国的边疆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与热血。
即便如此,欧阳擎天仍然没有失去对军人的渴望,他眼中只有军人才配称得上为男子汉大丈夫。在他的内心深处,颇有一种此生不当兵,枉为人世走一遭的意思,当然,至于他的父母能否答应他的要求,又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欧阳擎天和教官们的关系都很不错,毕竟他的父亲的名头摆在那里。作为本集团军一位主力师的师长,由于种种原因转业到了地方,但在军队里庞大的人脉关系还是存在的。
再者说了,欧阳星空多多少少在擎天成长的岁月里,有意无意间培养过他对军人的认识。在生活习惯和性格方面,也完全是按照一位军人的标准进行培养的。所以欧阳擎天在父亲逐步高升的岁月里,并没有演变为纨绔子弟,反而越发地优秀。
对和军人们待在一起,欧阳擎天内心里觉得非常惬意,似乎军人身上有一种天生的吸引力在吸引着他靠近。正因为他和教官的关系不错,所以他们所在班级的女生也受得到了最好的待遇,所以在同学的心目里,他这位连长现在的名声可是比什么时候都更响亮。
比较衰的是赵志云在最后一周的时间,竟然得了重感冒。要不是有欧阳擎天的关系在里面,他只有面对着叫家人来接他回去的命运了。
赵志云很快就得到了特别的照顾,在护士妹妹的搀扶下,住进了基地的医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