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旧作《试为史可法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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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旧作《试为史可法辩 》 (第1/3页)

原标题名为《愚忠乎?无能乎?试为史可法辩》

    中国的民族英雄,大多死于非命。要么死在自己人手里,要么让敌人砍了脑袋。可见成为英雄不是件好玩的事,是要拿性命来担当的。如果有人说此类人为成一己之名,而牺牲自已和家人甚至千万百姓的性命,我是绝对不能赞同的。正如有人说大明的文学博士方孝孺宁死十族而邀名,那实在是让我想不通的。,方孝孺眼看着弟弟方孝友行刑,泪流不止,其弟却是个狂热分子,当场赋诗云:

    阿兄何必泪潸潸,

    取义成仁在此间。

    华表柱头千载后,

    旅魂依旧到家山。

    古人都讲究个“天地君亲师“,不管现在看来对不对,在当时可是先进理论,是符合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当大宋的准南军区司令员岳飞同志高唱:“待重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时候,我们不能想象他把歌词改为:“沿着胜利的大道前进,待英勇的指战员打跨敌人,向祖国人民三鞠躬“,―――这种要求不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在岳飞同志看来,高宗皇帝就代表国家,忠于皇帝就是忠于国家;如果我们试图让他抛开这一点,就属于拔苗助长,岳飞同志注定要“愚忠“的。同时,正如我们现在还不能把日本人当成朋友加兄弟一样,史可法也不可能把女真人当成中华民族的“五十六朵花“之一。

    所以我的立论是,古人的“精忠报国“我们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审视,如果你不同意我这一基本论点,那么显然你可以转移目光,去欣赏一下1931年东北军副总参谋长荣臻的:“不准抵抗,挺着死,大家成仁,为国牺牲“,那显然也是“精忠报国“,而且不抵抗也就保证了东北百姓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显然就比史可法守扬州害死几十万百姓高竿的多了。

    对史可法的非议最早当来自他身边的幕僚阎尔梅,他责备史其一意退保扬州,战略上保守,军事上无所建树,曾作诗讽曰:

    左右有言使公惧,

    拔营退走扬州去。

    两河义士雄心灰,

    号泣攀辕公不驻。

    难怪古龙说身边的朋友最可怕,果不其然。这位阎尔梅先生在现在看来算是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史阁部聘请的专职参谋,他应该最清楚也感同身受史可法的苦衷与无奈,史可法在崇祯十年始“巡抚安庆、庐州、太平四府。。。。额兵万人。。。。这便是他手里掌握的完全可受他指挥的军事实力,当清兵南下时,他传檄诸镇将领齐集扬州,竟无一人可应者,顾诚在他的《南明史》中所总结,“。。。。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分经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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