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够粗鲁 我喜欢
第二百零九章 够粗鲁 我喜欢 (第1/3页)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詹姆斯无所谓的说。
秦歌惊了,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易容术吗?
众所周知,眼睛能看到东西就是因为光在物体上的反射,也就是说,你能看到什么完全取决于光怎么反射,当然,光在同一件东西上不会有两种或以上的反射方式。
詹姆斯拥有改变这种方式的能力,岂不是想变成什么样就变成什么样?想变出什么东西就变出什么东西?虽然只能骗骗眼睛,用手一碰就穿帮,但这也足以逍遥快活一生了。
反正秦歌没觉得这能力鸡肋,最起码詹姆斯要是不愿意当赌徒了还能去做大盗。
或许是看出了秦歌在想什么,詹姆斯摆了摆手。
“没那么厉害,我的能力使用限制很大的,比如我想要把一张梅花a变成红桃a,就需要事先知道红桃a的光反射的所有细节才可以,要是想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外表,至少也得趴人身上近距离观察一个月才能勉强了解,成本与风险太大。”
秦歌听了一愣,随即也就释然了,詹姆斯的这种情况才合理,如果真能随心所欲的改变光的反射与折射,那这能力绝对堪称主神级。
身为主神级的他,绝对不希望又多出一个。
“也不错了,至少你的一块钱可以当成一百块花出去。”
詹姆斯脸上露出苦笑,说:“一开始刚有能力时这么干过,但后来我发现,去便利店这么干很亏心,人家也是小本经营,金额大了又很容易穿帮,思来想去,也就打打扑克了。”
他这么一说,秦歌对他的好感大增,对女人温柔,为人又善良,看上去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这样想着,他掏出一根棒棒糖递过去,问:“吃吗?”
詹姆斯愣了愣,接过去笑道:“我记得你们华夏人都喜欢递烟,还是第一次见给棒棒糖的。”
“我不抽烟。”
秦歌说着剥开一根放进嘴里,见詹姆斯撕开糖纸却没吃,而是扔进了酒杯里搅拌着,嘴角就微微一翘——这家伙戒心还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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