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 地狱三头犬
第二百八十九章 地狱三头犬 (第3/3页)
像游戏里常有的狂战士一样,狂化后的力量型神裔能在半小时内获得数十倍于自身原本的力量,且除了不能连续使用之外,根本就没有后遗症。
块头大的生物通常行动都比较笨拙,之前的宗熊虽然称不上慢,却也连弗朗西斯的衣角都碰不到。
狂化增加的只是力量,可有了力量,速度还会是问题吗?
砰!
就在弗朗西斯刚刚把手臂架在身前的那一瞬间,宗熊就犹如一座小山一般撞在了他的身上。
弗朗西斯狂喷一口鲜血,身体倒飞出去,在童家照壁上撞出一个大坑才摔倒在地。
要知道,童家的这座照壁可是一整块石头雕刻出来的,厚度足有一米五,弗朗西斯居然能砸出一个大坑来,就算不死,身体里的骨头基本上也要断个七七八八了。
另一边的安德里安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此时他也变成了血人,跟绯燕一模一样的血人。
这里所说的“一模一样”不是比喻,而是真的一模一样。
绯燕身上有多少伤口,他此时的身上就有多少伤口,而且位置也相同,就是流出的血量都一模一样。
这当然是绯燕施展能力所导致的结果。他的能力很变态,叫血腥厌胜。
厌胜,是古时候人们用来制胜妖魔的一种法术诅咒,宫廷剧里最常见的扎针小人就是厌胜的一种。
小人需要被诅咒者的生辰八字或者头发指甲,而绯燕的异能就是通过喝下敌人的血液,把自己变成“小人”,实现诅咒,只要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都会相应的在被诅咒着身上出现。
这也是他一开始偷袭的主要目的,先前看似狼狈,但其实他心里是极其平静的,安德里安伤的他越狠,当他的能力发动时,优势就越大。
看着冷笑的绯燕,安德里安扶着剑让自己站起来,喘着粗气骂道:“果然是来自地狱的肮脏爬虫,手段确实变态,想要我伤多重,你自己就要先伤多重,同归于尽的法子而已,老子也不亏,有什么好得意的?”
绯燕嘿嘿一笑,舔舔嘴唇,把剪刀的刀尖对准了自己的左胸,淡淡地说:“忘了告诉你,我是镜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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