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八十章 投名状与新天线

    第一千一百八十章 投名状与新天线 (第2/3页)

,找了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丰国兵谈心,让他主动站出来担任五二七案件的专案组组长。

    那么既然五二七案件在限期内不可能侦破,肯定要被追究责任,专案组组长更是首当其冲,那么丰国兵怎么可能甘心主动站出来背这个黑锅呢?

    原因很简单,丰国兵再过一年多就要退休了。所以即使被追究责任也无所谓,要退休的人了,政治上又不可能再追求什么进步了,承担一下责任又何妨?而且根据警察局的惯例,如果是为了警察局的集体利益站出来承担责任的话,那么即使被处理,局里也会给予丰厚的补偿的。比如福利分房的时候多分一套,比如可以在市局系统内多给两个警察安置指标,再比如可以退休高薪返聘,在经济利益上多加补偿等等……

    当然,这只是在刑侦支队的层面上。因为这个案件是********张之超下令限期破案的,在追究责任的时候,局领导的层面上,也必须有一个人站出来。这就好比是姜方昌担任专案组组长的五一三特大拐卖儿童案,由于是省警察厅挂牌督办的,枫林市警察局局长就是第一责任人,如果这个案件侦破不了,虽然说姜方昌的责任跑步了,但是枫林市警察局局长也会被追究责任的。不过相比起五二七这种毫无线索的无头案,五一三这种特大拐卖儿童案件就好侦破多了,无法就是要耗费点警力和警力,天南海北地大范围内追查线索抓捕罪犯而已,最后的结果只会是立功受奖,不会有任何被追究责任的风险。

    按照道理来说,五二七案件是********张之超下令限期破案的,那么在警察局领导层面上,局长肯定是第一责任人,如果案件侦破不了,那么局长肯定是要站出来受处理受处分的。可是具体到枫林市警察局的情况,又十分的特殊。案发时原任局长高志强已经调走,新任局长包飞扬又是在案发之后的第三天才到枫林市警察局来上任,如果枫林市市委领导追究责任的话,通常情况下是追究不到新任局长包飞扬的身上的,只能落在政委罗丰城和几位警察局副局长的头上。

    如果说罗丰城或者是几位副局长中有类似于刑侦支队副队长丰国兵的情况,年纪大了,最多一两年就要退休了,那么这时候让这位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