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具有自己特色的社会组织形式

    第二百零六章 具有自己特色的社会组织形式 (第2/3页)

经济地位通常也高于农民。

    乡绅的经济地位还可以从对乡村经济的间接支配力上反映出来,他们通过出租土地,控制租地农民的经济利益,通过领头集资修建水渠、道路,把持乡村经济生产要素,通过捐款救灾,稳定当地民心,减轻官府的压力,维系着与乡民、官府的经济关系。

    乡绅阶层始终是儒家文化最可靠的信徒,特别是在朝代更替,皇权易主的年代,乡绅捍卫儒学的决心和勇气更胜官吏一筹。

    这种对儒学长期不变的情有独钟,奠定了乡绅阶层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文化地位。

    乡绅阶层的文化地位还与自身组成成分有关。

    乡绅中的一部分人是通过科举考试、退任或已在乡村休闲的官员。

    这些人一生中曾经有过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都与对儒学的虔诚和追求紧密相连,他们从科举制度中得到的不仅是入仕之途,同时也以此作用于儒学的发展,无形中影响着周围的人的文化价值观乃至社会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又逐步确立了自身在乡村社会中的文化主导者地位。

    乡绅还对乡村社会长期存在的族权,对乡村社会的治安拥有管理与裁判权。

    通常情况下,族长由乡绅综合宗族意见推举产生,或者得到乡绅的合作认可;有的乡绅本人就是族长,对一族拥有道德上名义上的首席权。

    此外,乡绅出资办地方治安队或团练,大多还自任头领,对乡村社会治安进行控制、操纵,特别是在边远乡村,乡绅的军事控制权尤其明显。

    由上可见,乡绅阶层是这个时空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阶层,他们的各种权力和社会地位,相当一部分是皇权默许甚至授予的。

    上层统治者的目的是让乡绅在皇权不容易支配到的乡村社会里,控制底层人民,以补充地方行政能力的不足。

    同时,乡绅又从宗族、统治者这些既得利益者处得到支持,这种这种管理方式既可维护上层统治者的利益也维护宗族利益,在两种势力的支持下,使他们成为乡村民众的代表,构成统治阶级在官府之外的又一股势力。

    流求岛境内与大宋的情况完全不同,他们基本上是新建社会,很多地方与大宋不尽相似,但是他们发展的一切又都不可能摆脱大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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