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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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流民算起来,现在大概有九百万人口,算是大汉鼎盛时期总人口的六分之一。

    魏延本来认为按照古代的条件,很难做什么人口普查,但看了王粲掌握的典籍后,他发现不能低估古代人的智慧。

    这个国度最迟在周代就已经普遍开展了人口核查,且形成定制。《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使其各登其乡之众寡”。可见,当时设置的“小司徒”和“乡大夫”等官职的职责中就包括了人口核查事务—登记民之“众寡”。

    魏延大规模地进行人口统计,并未引起强烈的反弹,就是因为在汉代,人口核查制度已经得到巩固和发展,户口典章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每年农历八月,各郡、县都要核对户籍,进行人口统计。

    魏延重视人口,是因为人是构成社会生产力的最重要因素,“富国”、“强兵”都离不开人力资源,所以必须掌握本国的人口状况。

    但以前的刘汉朝廷之所以年年搞人口核查,跟当时的赋税与徭役制度是分不开。魏延当政之前,直接以纳税人为课征对象的“人头税”曾经是刘汉朝廷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此外,百姓还须无偿承担各种徭役,在这种赋役制度下,人口核查就成为政府财政、税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汉代课征的“人头税”主要有“口赋”与“算赋”。“口赋”是对七至十四岁的少年儿童征收的一种税,每人每年缴纳二十钱,作为皇室收入。当时,为了推行国家的有关社会经济政策,算赋对商人、十五岁至三十岁的未婚女子、以及奴婢均有加重征收的规定;对孕妇、产妇、以及有年过八旬老人的家庭则有免征规定。此外,汉代规定百姓从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均有服徭役的义务,徭役的种类主要包括:适龄男丁一生中须到国都服兵役一年,称为“正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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