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危险

    第十二章:危险 (第3/3页)

那两万五,尖酸阴损的教导主任真可能去找瞎叔要。那事情可就糟糕了。

    估计也是戏说历史的电视剧看多了,情急之下,一个气血涌动的馊主意撞进脑门。没做多想,侯野棠抬腿就往县衙里闯,口中大喊:“冤啊!我要击鼓鸣冤!”

    这么一喊,两位守门的衙役没法挡了,古代衙门都是有规定的,百姓有冤可以进堂鸣鼓,以示朝廷的明镜高悬,体恤民间。

    侯野堂这一击鼓鸣冤,就像一下子按动了县衙的启动开关。

    衙役们穿衣的穿衣、提鞋的提鞋,忙忙乱乱热热闹闹的在堂上列成两班,执棍齐吼:威……武!

    不用多久,又出来两三个衣服穿的貌似比衙役官阶高的人。最后四平八稳走出一位,坐在了明镜高悬之下。看来这就是辽阳县的县令了。

    侯野棠在那三个之间来回的瞅,终于看到有点像百度老照片的于冲翰。他刚要打着招呼走过去,就被衙役一个绊子撂倒,跪在了县太爷座下。

    县令威严:“百姓何冤击鼓?”

    侯野棠举手:“我投诉!”

    县令有点懵:“啥玩艺?投诉?啥意思?”

    侯野棠赶紧贴近清代:“我要告两个门卫。就他们两个。”

    县令:“所告何事?”

    侯野棠:“他们太官僚了,搞三搞四的不让我进去找人。”

    现场所有人腿一软,都差点躺地下。估计大清国开国二百多年,也没见过今天这样击鼓鸣冤的。

    县令大怒:“堂堂大清衙门,岂容你儿戏!拖出去……”

    刚要说打他丫的五十大板。但又收住,问:“你说要找人?要找何人?”

    侯野棠一指于冲翰:“他,于冲翰。”

    县令很意外,看向于冲翰:“于县氶,你们认识?”

    于冲翰仔细看了看正朝着自己笑的侯野棠,很斟酌的回了一句:“面生。”就是不确定的意思。突如其来的情况,不能把话说死了,这是官场老狐狸得惯用辞令。

    县令有些迟疑:“哦?”。毕竟于冲翰是隐形的县令,座上的县令不确定到底如何处置面前这个怪胎刁民。但又碍于面子,不能放任他如此儿戏公堂。

    迟疑间,那两个被投诉的衙役正肝火冲头,一杵手中衙棍:“堂堂大清衙门,岂容你刁民儿戏!威……武!”

    这下县令的面子就更放不下来了,敕令衙役把侯野棠拖将出去狠揍五十大板。那两个被投诉的衙役第一个蹿上来,拖着侯野棠就往外走。

    这回侯野棠可真怕了,倒不是怕疼,而是担心田二这小身子骨,万一被打残废了,他可对不起红姐啊。

    侯野棠大呼:“于冲翰,于县氶救我!你将来会在民国元年当上辽阳知州。而且而且以后会……。我有大事找你!”

    侯野棠的这几句话就像天外掉下的一块陨石,砸在了大清国的衙门里。听的人似是而非,但又心惊肉跳。

    听不明白的是,什么“民国元年”?现在可是大清国光绪二十一年。从来没听说过“民国”是什么国。是什么鸟不拉屎的番邦小国吗?

    听的懂的是“辽阳知州”,正是辽阳县令的顶头上司,相当于现在的辽阳市长。这就说明还在辽阳本地,那“民国”可就指的不是什么番邦外国了。

    脑袋快的人把上下句稍作联系,就能很快联想出其中隐藏的危险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