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8章 还刀

    第1028章 还刀 (第2/3页)

阮越和秦素徽治病,自古龙、凤齐名,俱为四灵之一,又不像玄武屈己下人,成为龙王臣属,貔貅西迁北窜,和蛮夷等列。祖龙臣伏玄武、击败貔貅,征伐神庭,兼领山海,混一四灵,气焰万丈,不可一世,若非羽族凤凰辅佐帝俊固守天界,与之对抗,三界恐怕要尽皆沦于龙族之手。当时有‘帝与凤,共天界’的说法。

    麒麟、凤凰以圣智著称,号为祥瑞。孔子感叹凤鸟不至,庄子慕效鹓雏,视爵位如腐鼠。

    若说龙代表着威权,凤凰则代表着高洁的人格和操守。

    然而这只是一般印象,祖龙之后有五龙帝,凤凰一族同样有五方神鸟,相传只有凤凰为祥瑞,其余四种皆为妖孽。

    这也不足凭信,大抵世间种类都是从散漫的群落经过长时期的兼并才成为部族和国家的。五方神鸟即是部族分立时期,之后推戴凤凰为羽族共主,其他神鸟自然就遭到贬黜。

    五方神鸟的后裔能在后世大放异彩的要推北方幽昌的后人墨翟。他是通天教主再传弟子,创立墨家,和杨朱双峰并峙,成为道术界两大显学。

    墨翟又化名刘彦昌,和杨朱、杨戬的妹妹三圣母有过一段旷世之恋,后世捕风捉影,演成戏曲,只是未知其详罢了。

    墨翟、幽昌、刘彦昌,三个名字其实是一个意思。幽、刘是一音之转,幽、墨意义相同。翟是佳、羽,佳、彦同义,昌即幽昌之昌,幽昌又为羽族神鸟。

    旧说所谓思凡下界之事,实在掩盖着天庭一段公案。思凡下界本属子虚乌有之事,不成罪名,虽然世人因之憎恶天条天规和玉帝的寡恩薄情。倘若天条果有此律,玉帝之妹、三圣母果真思凡下界,玉帝、杨戬依法惩戒,倒不失为铁面无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倒显得玉帝秉直无私,不愧为三界至尊了。

    最多也只能说这道天条不尽合理,然而天条是何人厘定又很成问题。

    神道体制律法是统治之法,自然由统治者制定。如若思凡下界果真触犯天条,玉帝就应该为女儿赐配仙官,早作防范。思凡下界和私配凡夫并不一样,前者是常有之事,似乎也不甚厉害,《西游记》诸多妖怪如金角、银角、奎木狼、青牛兕之流,多属私自下界,也不见得受多大处罚。

    其实天人结合多是有宿世因缘,像奎木狼和百花羞之类,天庭也并不干涉。否则天仙既然争着配嫁凡夫,凡夫又何必希冀飞升?

    七仙女感念董永至孝,与他结为夫妻,这倒是典型的私配凡夫,却不闻七仙女受什么处罚。

    将玉帝之妹、三圣母归于私配凡夫,表面上是替她们抱屈,实质却是替玉帝曲讳,责非其罪,反而掩盖了玉帝的真实恶迹。

    玉帝本是逢蒙之子,逢蒙欺师灭祖,谋害东君大羿,扶植小金乌复辟,将女儿嫁其为后,自为国丈辅政。

    玉帝又迫小金乌禅位,镇压妹子,迫害外甥,种种失德之事不一而足,和私配凡夫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是无情帝王家,可恨的是御用文人故意颠倒黑白,避重就轻,为玉帝缘饰,使得小金乌一家冤沉海底。后世舞文弄墨之徒缺乏历史观念,动则拿书生赶考相比附,简直荒唐可笑。

    …………

    凤凰为羽族之主,不管是五方神鸟、还是鸾凤九雏,都和凤凰一族有甚深渊源。鹓雏虽称高洁,其他凤鸟未必没有贪婪之辈,凤凰毕竟是羽族王者,纵或珍宝不及龙宫,也非寻常巨室可比。

    况且寡妇清得祖上丹穴,数世享用不尽。也可见丹穴和龙宫齐名,果然名不虚传。

    明钦奇道:“不知真人从何处得到的消息。凤凰山如若真得藏有丹穴,为何此前无人知晓?”

    郦飞白笑道:“丹穴是凤凰藏身之处,深窈难及。岂是常人能够探知?即如龙宫多在深海之中,就算知其所在,若非水性绝好也休想取其珍宝。”

    明钦暗暗点头,郦飞白的意思不言自明,想是她的修为已经足以探知丹穴的所在,只是不知那龙象大师如何得知山中藏有丹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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