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抚恤与犒赏【二合一】

    第309章:抚恤与犒赏【二合一】 (第2/3页)

打齐国,因为只要打下了齐国,魏国就能获得充足的钱粮。

    但问题是,倘若打不下呢?

    齐国的军队虽然羸弱,但好歹也是兵力超过二十万的正规军,更何况有田耽、田武等将领督战,哪能如此轻易就能被魏军攻破的?

    更何况,齐人又不是傻子,在战况不利的情况下,难道不会提前放火烧掉粮仓?会傻傻地留给魏国?

    正因为考虑到这几点,魏王赵润在齐国尚未主动求和的情况下,就放弃了趁胜攻伐齐国,原因就是魏国没有把握做到从齐国获取粮食的目的,贸然开战,只会让国内的缺粮情况变得雪上加霜,从而流失优势局面。

    是故,魏王赵润下令赵疆、屈塍二人率军撤退至韩国的巨鹿郡,叫这两支军队在巨鹿北郡屯田,积攒粮食,似这般,只需一到两年,待魏国从‘缺粮’的窘境中解脱出来,到时候再兴兵攻伐齐国,纵使齐国有田耽、田武这等将领,纵使齐国有二十几万正规军,也注定挡不住魏国的军队事实上,应该是魏韩两国的军队。

    东线战场,因为魏王赵润的命令而暂时停止,而西线战场,也就是秦魏战场,也因为秦魏两国签署了休战协议而暂时告一段落,这使得魏国终于进入了宝贵的和平时期。

    自魏国兴安年间魏韩军备对峙起,在过了整整七年后,魏国终于得到了宝贵的喘气机会。

    既然战争已经结束,那么,魏国所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就是抚恤与犒赏。

    抚恤,指代的关照在这场战争中所牺牲的魏国士卒包括民兵。

    据天策府与兵部的统计,魏国在这场战争中损失的正规军士卒数量如下:

    司马安的河西军战损三万;

    魏忌的河西军战损两万;

    赵疆的河内军战损一万五千左右;

    韶虎的魏武军战损八千左右;

    屈塍的鄢陵军战损一万一千左右;

    庞焕的镇反军战损一万六千左右;

    博西勒的羯角骑兵战损一万两千左右;

    伍忌的商水军战损六千左右;

    李岌的湖陵水军战损四千左右;

    姜鄙的上党军战损六千左右;

    赵宣的北一军战损一万两千左右;

    大梁禁卫军战损两万三千左右;

    雒阳禁卫军战损七千左右。

    ……

    单单魏国的正规军一项,魏国此番就损失了超过十七万的兵力。

    这还不包括成陵王赵、上梁侯赵安定等人的私军,不包括宋郡、颍水郡两地的县军,亦不包括川雒联盟的川雒骑兵,以及魏王赵润在大梁战役中损失的兵力。

    若算上这些协从军的兵力伤亡,魏国的兵卒伤亡数字恐怕要飙升到二十五万以上。

    倘若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这场仗中魏国百姓的伤亡,比如在大梁战役中牺牲的数万大梁男儿,再比如被诸国联军侵犯杀害的魏国宋郡、颍水郡两地百姓,恐怕伤亡数字在二十五万的基础上,还要往上翻两番。

    正因为如此,当魏王赵润看到天策府提交的这份粗略伤亡统计时,面色铁青,手指亦因为用力攥拳而隐隐泛青。

    因为据天策府的估算,魏**民在这场战争中的人员伤亡,可能比诸国联军的伤亡数字还要多,这让魏王赵润震怒万分。

    数日后,内朝大臣介子鸱向魏王赵润提交了有关于抚恤的款项。

    抚恤分两类,其一,即钱粮方面的补偿,也即是按一人为单位,向阵亡士卒的家属发放抚恤金。

    这没什么好解释的,魏国的抚恤金是按人头算的,无论是士卒还是将官,发放的抚恤金数额都是一样的,即微不足道的七个银圜钱。

    记得在魏川贸易开启的初期,魏公子润亲自裁定,一个魏银圜即价值一头羊,是故有些特殊的银圜即魏川贸易纪念币,在其背面铭刻有一头羊的图案,数量不多,颇具收藏价值。

    不过在十几年后的如今嘛,七个魏银圜,其价值勉勉强强也只有两头羊左右了。

    这与其说是抚恤金,还不如说是丧葬费。

    倒不是魏国朝廷吝啬,因为这一项其实并非是抚恤的“重头”。

    当然,倘若是非常贫穷的家庭,魏国朝野也会额外给予钱粮上的补偿。

    不过话说回来,魏国的正规军士卒,一般都拥有着平民以上的生活条件在魏王赵润屡次提高军卒待遇的情况下,哪怕是只有一场、两场战争经历的正规军士卒,基本上也是有田有屋的。

    这一点,倒是跟秦国的军功爵制有点相似。

    而倘若像商水军的央武那种悍卒,这类士卒甚至可以比拟地方上的士绅,非但有胡人、巴人奴隶为他们耕种,甚至于可能还蓄养着价钱不菲的胡女作为婢从,或者是小妾。

    因此,只要不是特别贫困的家庭,其实倒也看不上朝廷那些微不足道的抚恤金,或者说丧葬金。

    抚恤真正的“重头”,在于第二类,也就是魏国对于这些牺牲士卒家眷在政策上的特殊照顾。

    比如说,在一定时间内,免除“烈士户”的徭役、田税;

    再比如逢年过节时,各地官府会代表朝廷向这些“烈士户”发放钱粮、家禽、甚至是牲畜;

    倘若“该烈士户”仍有其余男丁在军中任职,或继承父兄的军职,或格外提升一级军职;

    倘若“该烈士户”父辈战死、且子嗣尚未成年,则当地官府将代表朝廷无条件代为抚养,应承担这户人家一定年数内的所有基本开销。

    等等等等。

    这些,才是魏国抚恤阵亡士卒的重头。

    似这般改制的好处是,魏卒能更放心他们的身后事,而对于魏国朝廷来说,虽然似这般改制,朝廷需要支出的实际金钱其实更多,但胜在能避免一下子拨出巨大数额的抚恤金。

    就好比这次战争,正规军包括县兵在内,单军卒阵亡人数就超过二十五万,若是按照旧制,这要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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