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章 伊索夜话四
第六百三十章 伊索夜话四 (第3/3页)
但将传说当做历史的很傻很天真的小可爱们其实是很多的,可就算是这样,我姑且也是能接受的。悲哀的却是一些脑残,非要将歪曲之后的地毯文当成历史,而总觉得自己掌握了真相,这可是多么悲哀的故事啊!当然,有些地摊文其实伪装得很像正史,又有正规出版社,作者又挂着著名学者大学教授的名头。于是脑残们就这样上当了,却浑然没觉得自己是脑残反而觉得自己博览群山领悟了世界的真相……”
“陆希,你又在说我完全听不懂的话了。”
“这不是为了水字数吗?我总不能对他们说想要看正经的第六百三十章•真,去贴吧,然后把这话重复上二十遍吧?”陆希耸了耸肩,笑道:“那么,最后我就再给你科普一个很重要的知识点吧——知道什么叫文字狱吗?”
“所谓文字狱,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历朝历代都有文字狱的记录。《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清朝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文字狱历朝皆有,尤其是清朝最甚,例如,中国史学家顾颉刚形容清朝文字狱在二百多年间基本上没间断:‘清代三百年,文献不存,文字狱祸尚有可以考见者乎?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清初。’注意了哦,‘封建统治者’,或者说是‘旧时统治者’。他们从来没有消失过,而且有的时候并不会以至高权利的形式,而是以温而谦恭和气生财的正面形象而出现。我的阿尔托莉亚,请你一定要明白,革命,从来都没有成功。英特纳雄尔,压根就没有实现过。”
“总之,所谓的文字狱,几次非常重大的如下……就比如说那明史案。这是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所谓的‘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这个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当然以上都是为了水字数口胡而已,到了本朝也虽然也出现了传说中的‘牵手以上不行’案,但总算不至于被砍死。悲哀的是,在这个科技昌明的21世纪,竟然还会出现这样的事,说不定百年之后,吾辈也能借此而名垂青史,这大概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