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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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六章

    方才在荣禧堂,独孤策能看得出来,对于省亲一事,贾赦虽说肯定不会掏自家的腰包,但是却还是非常心动。

    独孤策知道,贾赦这人好面子,比之贾政更甚,元春省亲,带给贾家的不单单是无上的荣耀,更能在长安众权贵门第之间扬眉吐气一回。

    只是以贾赦拿贪婪的性子,面子要争,可是这钱却是一定不肯花的。

    如今贾家没得着林家积累百年的财富,怕是也只能从自家人身上想办法了,对此,独孤策只做个旁观者也就是了,反正花的不是自家媳妇的钱也就是了。

    前世曾有人分析,贾家营造大观园的钱其实是从皇家借款,可是这种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难道皇家的人都是蠢的不成,花自己的钱去装典别人家的门面?

    而书中开篇就点名了,贾家在元春封妃之前就已经是日薄西山了,皇家不借款,自家又没有,那么这钱从何处来。

    自然也就只有恰好父亲因病殁了,只剩下孤苦无依的林黛玉了。

    林家的确豪富,独孤策可是亲眼见过的,当初扶着林如海的棺椁还葬姑苏,林家的家产可都是一并带了去的,那一笔一笔都是独孤策让人统计的,最终的数字,就是独孤策都不禁乍舌。

    林家何以如此豪富,其一,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至林如海已五世,林家与贾家两府一样有庄地,有房租,地税可收,其侯爵只比贾府的国公低一级,其收入应有荣国府的三分之二左右,此为固定收入。

    其二,林家家丁不旺,至林如海已“没甚亲支嫡派”,即从林家之祖列侯起,单传至林如海,再至林黛玉。

    贾敏在世时,林家只正主三个,加林如海的姬妾几个,总共也不过六七个,与贾府相比,甚是凋零。

    主人少,丫鬟仆人也随之减少,书中第二回写林黛玉读书时,有两个伴读丫鬟,第三回林黛玉进京时,只带了极老的奶娘和极小的丫鬟,黛玉的身边约有四个仆人,最多不超过八个。

    贾敏当年嫁入林家,以贾府的规例,带四个丫鬟,一家陪房,约七八口人,再算上管家一两个、打扫五个、洗刷五个、厨子帮厨三个,杂役五个,每个姬妾各一个丫鬟,总共加起来不足四十个仆人。

    综合以上分析,林家的常年固定收入,减去固定支出,百年以来,就足以积攒近百万贯的财富。

    其三,逢年过节,亲友往来多互赠礼品,朝庭亦有赏赐,尤其在前四代,林家尚袭列侯时,朝庭每年皆有定例。

    侯府夫人亦如贾母一般享有一品诰命夫人待遇,例如贾母八十大寿时,礼部奉旨:钦赐金玉如意一柄,彩缎四端,金玉环四个,帑银五百两。

    侯府级别虽比国公府低一级别,但均属一品,所额外赏赐或略有所减,至八十大寿时,贾母的个人财产经年累积已非同一般,而林家这些的非固定财产收入的累积从最上面一代至林如海业已五代,更是多得无法估值。

    至林如海,虽因改朝换代没了爵位,但他本人也步入仕途,位居扬州刺史,大唐虽然俸禄不多,但是额外的赏赐却颇为丰厚。

    此外,还有每一代女主人的嫁妆,当然还可能有陪出去的嫁妆,这在林如海之前难以估计,但林如海娶贾敏时,贾敏作为荣国府贾母之最疼幼女,必带一笔价值不菲的嫁妆来林家,这笔嫁妆绝不会比王夫人,王熙凤的少。

    书中第七十四回,在王夫人的嘴里,林黛玉的母亲是千金小姐的体统,既娇生惯养又金尊玉贵。

    所以贾母给她的嫁妆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贾母要求把林黛玉带回贾府,或许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以防止财产落入他人手中,以致孤女黛玉无所依。

    书中,林如海为了黛玉不受欺侮,当然也希望贾府接收黛玉,同时接管林家财产,这笔财产无可计量,以书中第七十二回旺儿媳妇所说“哪一位太太、奶奶的头面衣服折变了,不够过一辈子的?”

    可见一个贾府命妇的首饰衣裳的总价值,足以让一个荣国府过上几十个丰足年,何况贾敏的财产,再加上林府百年来的累积,总共这些金银玉首饰、古董字画、珍贵摆件等等,至少值两百万,除去部分用作陪葬,至少还有大半。

    当然,这些都是后人分析出来的,可独孤策却是亲眼见着了,如果没有他的出现,林家的家产恐怕还是要落入贾家。

    既然林家的财产归入到荣国府,且林黛玉的嫁妆也明明白白地放在贾母房中,为什么林黛玉会对薛宝钗说,自已是孤身一人在这里,吃的用的都是他们贾家的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林家的家产都被用来营造大观园了。

    只是如今,荣国府没有了这么一大笔进项,再想要修造一座省亲别院,怕是也只能动些别的心思了。

    贾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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