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厄运

    正文 第1章厄运 (第2/3页)

没什么多大问题。当今社会一些案件结局,需要依靠自己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在人为,一切都很正常!我还有点儿想不通,你在这些方面出现问题,为什么要去犯罪?关键你必须认真地考虑,如何找出解决问题方法。”

    “我的案件问题解决方法,理所当然在我本人身上,其他人无法过问,永远无法理解!”我感到很厌烦,仍然注视车窗外那位青年女人。她却蹲在地上,头发一些散乱,我似乎想象她仿佛低声哭泣……

    那位中年警官回到车上,手里拿着一张文件纸,挥手示意青年警官开车。然后,他稍转身掉头注视我,嘲讽地说:“现在,送你应该去的地方。不必过于担心,你很清楚为何原因。”

    我估摸中年警官手里可能拿的拘留证?对于现在的我而言,意味结束往日欢乐生活……夜幕最终降临,天色渐渐地变黑,街道上路灯闪烁光芒,魔幻般引诱我走进黄昏境地!轿车仍在快速行驶,我朦朦然、飘飘然、麻木不仁步入梦寐以求,又无法解脱人生困境!

    2010年2月9日,上午八点多钟。我仍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时的左思右想:即将发生的灾难,使我情绪低沉、彻夜难眠,浑身汗湿淋漓,总是不断地颤抖。我非常清楚必将告别自由自在生活,因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寄给我报警函,向我发出最后通牒。

    报警函内容:经调查,截止2010年1月8日,你拖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欠款及利息4万多元。(具体金额以还款当时银行查询为准),并超还款期限180天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和第108条规定,经银行屡次催款你仍未归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之一、第193条和第19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40条规定,有关你的行为,有恶意透支的嫌疑,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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