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杀人
第三十三章 杀人 (第3/3页)
归伏泉所带护卫较多,己方死了两人,其他人多数带伤,而曹破石主仆数人尽皆丧命。
“啊!!!”声音尖细,又有碗罐摔碎之声传来。
众人刚刚血战一场,还未清醒,以为又出变故,循着声音望去,只见潘俊之子倒在地上,眼露惊恐,地上有一摔碎耳杯,同时还有水渍,显然是他出屋倒水,碰巧看到这一血腥一幕,吓呆了。
“孽子,还不回屋,莫再出来。”这时,刚刚保护华佗、张仲景在墙角避难的潘俊对儿子怒骂道,潘俊之子赶紧下意识起身,飞身回了屋里。
然后,潘俊走到伏泉身旁,问道:“郎君,今日之事如何善了?”
其脸色焦急,身上衣衫已然破碎,兼杂血迹,想来是刚才混战护卫两位神医所致。
伏泉回道:“兄长无事乎?”
“无事无事,吾也是边军出身,见过几次血战,此小事耳。只是曹破石已死,恐中常侍曹节难罢手也。”潘俊想来也是一忠义之人,曹破石已死他应以无忧,却一心担心伏泉安全。
伏泉反问道:“兄长真以为吾未有后手乎?若无后手,吾敢拔剑而怒乎?”
潘俊惊问:“有何后手?”
“曹破石辱吾伯父,泉自幼父母早丧,皆乃伯父母所养,其于吾如亲父无异。曹破石辱吾父母,吾不杀之如何解恨?到时纵是去了官府,吾凭此言,亦无人会治吾罪。”言罢,伏泉哈哈大笑。
潘俊听后细细思索,便明伏泉所思,眼神一亮,拍手大叫:“妙极。”
稍后,伏泉喊来亲信,此时在场仆从人人带血,他选了一身上难以看出血迹的家仆,让他赶紧去府上报信,告知伏完前事。
过了一段时间后,便又让其余家仆前去河南尹报案,而伏泉则稳坐于潘俊家中,等候官府之人前来收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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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一引即十丈,一丈即十尺,一尺即十寸,一寸即十分(一尺大约为21.35—23.75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