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放权,娱乐公司【2更求收藏】

    第十七章:放权,娱乐公司【2更求收藏】 (第2/3页)

林宇的计划很简单,那就是挖人!

    先收购一家公司,然后从这些大公司挖人,或者是将那些工作室的明星,收进公司。

    这样做肯定会得罪不少公司,可是林宇是谁?

    他会怕那些公司吗?

    倒是明星工作室,基本都是不想被公司约束,然后自己成立的工作室。

    想要收编,难度不小。

    当然,万事都有可能,并不是所有人的工作室,都异常火热。

    很多艺人、明星成立的工作室,效益并不怎么好。

    因为天朝的蛋糕就那么大,很多资源都被大型娱乐公司的垄断,影片、代言、综艺等等,基本都是找大公司合作。

    现在李芸不在,不过保护伞公司已经搭建起来,林宇打了个电话过去,让她们去收购一家娱乐公司。

    同时,林宇找千达影业的人,要了几个明星、导演的电话,准备打电话过去挖墙角。

    俗话说的好,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林宇要资金有资金,要特效团队有特效团队、要院线有院线,还有视频网站,还有老爸的TT集团,还怕挖不到人?

    林宇想要的、值得他亲自挖墙脚的,肯定是实力派的演员,比如凌超伟、张继辉这样的影帝人物!

    在地球,这种实力派的演员,都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

    很多时候,人们发现,以前大家都只知道影视人物的名字:黄飞鸿、聂风、雄霸、段誉、慕容复这些人,而不知道饰演这些角色的演员叫什么名字;

    后来,人们知道杨咪、李一峰、鹿函这些人的名字,却记不住他们演过什么角色!

    这就是差距!

    “不过要挖这些人,可不简单啊!”

    林宇连续打了几个电话,报上自己名字,说明来意!

    但这些人都只是敷衍过去,并没有答应他的邀请。

    主要还是林宇太年轻,他手里确实有资源和资金,可这些影帝级别的人物,很多都是自由人。

    就算有签约公司,那只是一个形式,公司对他们的约束很小,这样签约林宇的公司,有些不现实。

    何况林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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