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八章 赢氏族地
正文 第三十八章 赢氏族地 (第2/3页)
蛋。
西荒这个沙漠不大,但若是靠两条腿走路,并且顺利的话,没有个五六天根本走不出。
赢非遇上沙尘暴耽搁了一天,后来又遇上沙狼与金蝉子又耽搁了一天。算算日子,他已经在沙漠上已经第七天了。
不过他再也不用为水和食物担心了,那头骆驼背上挂着的水袋,只要不用来洗澡,支持个半个月根本没问题,食物吗,当然就是那些沙狼肉了。还别说,沙狼肉烤着吃,比什么烤猪烤羊好吃多了。
一人一骆驼,外加那个挂在骆驼峰上的‘金蛋’,赢非俨然成了一名沙漠旅人。这些天,他都没洗脸,脸上全是风沙。
整整走了八天,即便都是坐在骆驼上,但也让赢非变得有些心浮气躁了,这么走下去,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天又要黑的时候,赢非发现脚下的沙地渐渐被散乱的乱石取代,眺望远方,终于看见了几座光秃秃的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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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荒的最西方,寸草不生,荒无人烟。
即使在几十年前,赢氏宗族的到来,也没让这块了无生气贫瘠荒凉的大地,有多少生机。
那一座天目崖,虽然远远看去有拔地通天之势,但就是因为这天目崖,才让这里变成了穷山恶水之地。
因为从天目崖的山巅永恒的浮动着一团罡风,这团罡风中经常会降下一道道雷电,将本就贫瘠的大地切割的千疮百孔。
这里无疑是放逐流民的最佳选择之地,赢氏宗族很幸运的成为了第一批被放逐的流民。
但他们奇迹般活了下来,当然起初的那些年如果没有鬼方氏族的帮助,他们也断难生存下来。
而经过赢氏族人辛勤几十年,终于在天目崖南面的乱石坡,开垦出了一块可以种些米粮的土地,勉强能够自给自足。
夜色很深。
一位灰衣黑发的中年男子站在独自站在赢氏宗族的祠堂中,祠堂中供奉着赢氏列为祖先,是宗族的圣地。
除了嫡系子孙,没有人有资格能踏进祠堂。
祠堂上有诸多灵位,最中间的灵位上刻着先祖飞廉四字。
这黑发中年人,一头黑发不扎不束,飘飘逸逸,愣愣的看着飞廉的灵位,然后很仔细的整理了一下衣袍,随后恭恭敬敬的跪了下去,三叩九拜后,缓缓站起。
原来今日正是飞廉的祭日,所有嫡系族人在白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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