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重生之前(下)
第四章 重生之前(下) (第3/3页)
华夏的电影邀约,使得林允儿牢牢坐稳了S。M一姐之位,而借由此机,S。M公司理事会也正式向林允儿发出了招揽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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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电影合作这一部分原本是不存在的,后来崔二民听了看过某部电影剧本的林宇成的建议后才立项增进。
当然林允儿的片酬也是由崔二民所定。
合约上所标注的固定片酬确实为360万美金(约2200万元人*民*币),而<实际片酬>却是达到了1000万美金!---崔二民私下里个人出资给林允儿在DL市购置了一套面积近两千平米价值4000万元人*民*币(约650万美金)的海景花园别墅。
不过别墅这件事林允儿并不知情,就连大哥林宇成他都没告诉。崔二民是想在2017年5月30号那天将这套别墅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林允儿的。
没错,崔二民想在允儿27岁生日那天向她‘告白’。送别墅绝无邪念绝不是想金屋藏娇,他纯粹的只是想认个‘亲’。
二民从小就想要有个妹妹,也承认自己身体里可能藏着那么一点点妹控因子。如果有了妹妹,那么他绝对会像大哥林宇成照顾自己那样去照顾她。
妹妹,是崔二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之一,他想让林允儿当他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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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林允儿及其工作团队的碰面,本来根本就用不着林宇成亲自参与,因为社会地位和身份级别相差太过悬殊了。
可崔二民赴澳洲进行商务洽谈临上飞机之前却硬是把这个小差事塞给了林宇成,希望大哥能够代替自己亲自与林允儿见面。
以林宇成的性格也不能驳了兄弟面子,自然应承下来,这才有了那次总统套房碰面会及之后的正式签约酒席,只是却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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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前》(完)。
下一章《不会跳》上接第二章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