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股权分配原则
第九十章 股权分配原则 (第2/3页)
“再次。”张晓鹏接着说道:“你们需要有一套股东进入和退出的机制。我们先来说一说这个退出的机制,我想大家已经对它的重要性有了一次深刻的体会了吧。贵公司就是因为没有制定这个退出机制所以在这次的李天成事件上吃了大亏,本来你们可以提前制定,如果股东没有服务到一定的期限,比如说三年,或者股东在创业时期转投到对手的公司,那么他必须无偿地交出自己的股权。这样的退出机制在限制每一个股东的同时也对公司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
“对,对,如果我们早就制定了一套这样的制度也不至于有今天。”邓子涵点头说道。
“再来说一说这个股东进入的制度吧,我看过贵公司股权变动文件,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姜琦宇应该是后加入到创梦四海的吧?”张晓鹏看着姜琦宇问道。
“是的。”姜琦宇点了点头。
“在当时,姜琦宇的加入稀释了其他股东的股权。虽然我不知道你们当时是怎么讨论的,也不知道你们那时是否有过争执,但是我要说的是,这种进入机制是相当不可取的,也许你们那时还刚刚创业,彼此之间对于个人利益的维护意识还没有那么强,但是,当你们的公司越做越大,利益越来越多的时候,你们将会本能地开始维护个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很有可能相当反感自己的股权被稀释,进而会强烈反对一个难得人才的加入,这对于公司的展是相当不利的。另外…”张晓鹏接着说道:“任何一个人才,在未与团队成员一起工作之前都不可能确定其确实能够适应这支团队的做事风格,或者一些人才只是浪得虚名,实际能力并不是很强,如果在他们刚刚加入公司的时候就分给其股权,那么这对公司的展是相当危险的,因为股权是一次性给出的,但是人才给公司带来的价值却是分阶段完成的,如果他没有按时完成他的承诺,那么分出去的那部分股权也不可能再要回来了。”
“那应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夏暮晨好奇地问道,他心里清楚,张晓鹏所描述的第一种现象不用等到未来,现在,甚至在姜琦宇加入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每个人因为不想稀释自己的股权所以拒绝有用人才的加入。
“很简单,为未来可能加入到公司的人才先预留一部分股权,由某一个人代持。这样,有合适人才加入的时候就不用稀释大家的股权了。”张晓鹏停了停,接着说道:“另外,在外部招募人才的时候,最好实行先‘恋爱’,再‘结婚’的政策,也就说先与此人共同工作一段时间,确定过了磨合期之后再进一步地合作;而分配给人才股权时,决不能在最开始就一次性给齐,而是应该分阶段的兑现,你们可以承诺给予一定的期权,这样可以避免人员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带着股权辞职的现象。”
“看来股权的分配真是一项技术工作呀。”姜琦宇感慨地说道。
“是啊,不知有多少家创业公司,有好的创意,完善的团队,充足的资金,不错的市场,然而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健全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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