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讨伐的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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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2章 讨伐的大义 (第1/3页)

    “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而事不成”,这不仅仅是中国的古话,放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适用的。

    人之所以是人,而非兽类,很大程度上在于人有“道德”的概念,就算是原始人部落互相征伐,也往往找个“你抢了我们的猎物”、“你亵渎了我们的神灵”之类的借口,食人族直接喊着“有更多的骨头可以啃啦”、“啊啊啊,新鲜的肉”冲过去的倒是不多,而到了存在国家的文明时代,各种战争爆发的借口更是五花八门、冠冕堂皇,当然其中确实有一些是在法理上都是十分正义的,而这一次的“征讨吕宋”恰恰属于这一类。

    别看“玛丽亚圣洁”号被“布塞法洛斯”号各种蹂躏,西班牙神父约书亚-海德似乎挺无辜的。但这种“个例”从来改变不了西班牙殖民者整体上凶残、暴虐的事实。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这俩草包帝国被西班牙殖民者屠了倒是远了点,而且这俩货放在中国也是食人生番级别的蛮夷,但西班牙人在吕宋国(后来的菲律宾)大肆屠杀华人是近在咫尺的血腥罪行。第一次屠杀发生在西元一六零三年(万历三十一年),被杀害的华人数量超过两万,这次惨案直接引起了万历皇帝的关注,甚至有远征吕宋的打算,然而却被已经腐朽化的文官集团给“劝阻”了,第二次屠杀的时间是一六三九(崇祯十二年),规模和第一次类似,这时候的明朝处于风雨飘摇的状态,无力关注海外之事。在旧时间线上,真正要为吕宋华人出头的英雄是郑成功,一六六二年(永历十六年)郑成功刚光复台湾不久,听说西班牙殖民者如此残害华人,非常愤怒,乃于三月初七日修书西班牙驻菲律宾总督萨比尼亚诺-曼利克-德拉腊(Sabiniano Manrique de Lara,一六五三年到一六六三年在职),此文中文版本已经失传,而外文版本回译如下:

    “大明总统使国姓爷寄岷里拉总督曼利克-德拉腊之宣谕:

    承天命而立之君,万邦咸宜效顺朝贡,此古今不易之理也。可恶荷夷,不知天则,竟敢虐我百姓,劫夺商船,形同盗贼。本当早勒水师讨伐,然仰体天朝柔远之仁,故屡寄谕示以期彼悔罪过;而彼等愚顽成性,执迷不悟,激予震怒,遂于辛丑(一六六一年)四月率水师亲讨,兵抵台湾,捕杀不计其数。荷夷奔逃无路,脱衣乞降。顷刻之间,城池库藏,尽归我有。倘彼等早知负罪屈服,岂有如此之祸哉。

    你小国与荷夷无别,凌我商船,开争乱之基。予今平定台湾,拥精兵数十万,战舰数千艘,原拟率师亲伐。况自台至你国,水路近捷,朝发夕至;惟念你等迩来稍有悔意,遣使前来,乞商贸易条款,是则较之荷夷已不可等视,决意姑赦你等之罪,暂留师台湾,先遣神甫奉致宣谕。倘你及早醒悟,每年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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