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插曲

    第三百三十四章:插曲 (第2/3页)

刀,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只有那出手一刀,就像日本剑侠里那种旋风一刀斩,只有一招但马上奏效。

    至于有多快,古龙没有说,人们只知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即使是兵器谱上排在他之上的上官金虹也没能躲过那一刀。只可惜他救得了别人的危难却救不了自己的爱情救不了自己那颗为爱破碎的心。风骚蚀骨的蛇蝎美人林仙儿对他没有丝毫吸引力,所以最终他接受了天真烂漫的孙小红的爱情,也只有孙小红能救得了他。

    李寻欢爱的深沉!

    而少年阿飞一出场是慢慢的走在冰天雪地里,他的背影那么的孤独,他的身体是那么的瘦、但却不羸弱,就像一条饿了很久的孤狼慢慢的走着,既要保持体力又不能丧失斗志,所以阿飞虽然很穷,但是他的身子始终挺的笔直,像一杆直插天空的标枪,恰如他那自尊。

    他的剑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长的铁片,没有剑锋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不管怎么说,这样一柄寒酸的剑倒是跟寒酸的阿飞很般配。

    阿飞没有师傅,他的剑也没有招式,因为他的剑只有一个特点:快。快到很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咽喉上已经多了一个洞,致死都不相信那样快的一剑是怎么刺出来的。

    阿飞拒绝了李寻欢的邀酒,因为他不想白占别人便宜,他帮李寻欢杀掉了想下毒害他的人,因为李寻欢帮他杀了想要偷袭他的诸葛雷、并给他上了江湖上的第一堂课。

    作为一个剑客,阿飞是单纯的,他不谙世事,不懂人情险恶,他只有一腔热血和一柄快剑,他理解的江湖和大部分少年人一样,快意恩仇、恩怨分明,饮马流沙、扬名四海。

    阿飞就像一块等待雕琢的璞玉,幸好初涉江湖的他遇到的第一个人是李寻欢。

    人生的第一次总是很重要,阿飞是个野人,就是孔夫子说的那种,质胜文则野,他遇到了李寻欢,教会了他爱、正直、友情,而不是仇恨、报复。很多人类最宝贵的美德是不需要靠文字去学习的,因为这些东西就尘封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头,在某一个不起眼的契机下可能就会唤醒我们心中的这些宝藏。我们要学会感谢我们生命中的贵人。

    阿飞是个孤儿,自己在荒野上长大,他从来没感受过温暖,爱,没有感受过女人的温柔;所以阿飞被林仙儿迷得蒙蔽了双眼,消失了斗志。一个饿了很久的人突然掉到一堆食物里那种狂喜,只有挨过饿的人才会懂,大家都觉得阿飞很蠢,只有李寻欢能懂阿飞那种最纯粹的爱。阿飞爱的纯粹!

    李寻欢为了唤醒阿飞的斗志,低下头去求吕风先故意输给阿飞。

    吕风先是个非常骄傲的人,他出场的时候永远白衣如雪,羽扇纶巾,只因为他的铁戟被百晓生的排名第五,竟然不惜毁了手指扔了铁戟练成另外一种可怕的功夫。

    要这种人败给一个无名的后辈剑客,显然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李寻欢开出的条件是可以答应他任何事情,即使是要李寻欢的命,一命换一命他也愿意。

    为了让阿飞可以清醒,他几次苦心安排杀掉林仙儿,计划失败后,不领情的阿飞要跟他绝交,他什么都没说,因为他理解阿飞是因为爱,即使那爱在别人看来蠢的可笑,但是他尊重阿飞对爱的态度。

    拯救阿飞是一回事,对阿飞那种对爱的虔诚的理解是另外一回事儿。李寻欢被困兴云庄,高手如云,龙潭虎穴,阿飞却故意撒谎支开了铁传甲只身涉险。

    为了证明李寻欢不是梅花盗,他自己故意冒充梅花盗去作案。

    本已沉寂多年的他听说李寻欢有难,马上第一时间赶去帮忙,对他来说,李寻欢既像朋友,更像老师、父亲。

    真正的友情就是这样,不需要太多言语,惺惺相惜!

    两人的友情,的确是天地可鉴。

    “你们两个继续在这里讨论讨论剧情。”陆婷婷给了两人一个白眼,拉着她的闺蜜,“我们去上个厕所。”

    钟逊如无其事地让开身子,让两人出去,举起手里的杯子示意齐磊喝酒。

    两个女孩手牵手去上厕所。

    这是男生们永远无法理解的一种现象,女生们去上厕所通常要拉帮结派手牵手地去,男生则绝对不能这么做。

    不过齐磊和钟逊聊天聊了许久之后,两个女孩仍旧没有回来,外面却传来一阵吵嚷声。

    “是她们。”齐磊反应迅速,慌忙起身。

    两人走出包间,看到眼前的情景,怒气喷薄而出。

    七八个醉醺醺地小青年围着陆婷婷和高倩倩,嘴里说着轻佻的话,说什么大哥想请两位过去喝一杯之类的。

    齐磊脸色铁青,脾气本就不好的他更是要冲过去为两个女孩解围。但就在这时,他突然身侧一个人影迅捷窜出,那人抡着一个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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