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初阵告捷

    第十三章 初阵告捷 (第2/3页)

广州府,府县同城,两下为了夺权势同水火,人命大案更是要争一争的。”

    “虽然不经县衙的案子不能送到府衙。可是我听人说过,在城里总有府衙帮闲在县衙附近转悠,撺掇着那些官司输了的人去府控。一来,每打一次官司,三班六房就发一次财,二来,官员考绩,不是看他能判断多少案,而是看他们能否做到刑简政清。官司越少,越证明地方官牧民有术,官司越多,就说明他治下无方,闹到上控,更是一大劣迹。不管谁有理无理,只要我们上控,侯守用的头就会疼。”

    范达道:“可是这一案里,我们确实是擦去了死尸脚上的泥,还烧了她的鞋子。”

    范进反问道:“谁证明?府衙不比县衙,陶太守是不会骑着马下乡,让我们这里的泥巴,弄脏他衣服的。再说,身为府官,更在意治下的太平安定。若真是到了府控那步,只要范家村出几十人到府衙门外哭门拉横幅,会哭会闹,官司先就赢了一半。咱们大明打官司,不一定看道理,而是看谁能闹腾。到了府里,即使是为了治下安定,这场官司也不会判我们输。侯县令也是个聪明人,听到我那句府控,就知道这一案我们只能赢不能输。何况小七婶又是个没有娘家的,一边有宗族,一边是外乡人,若堂兄是县尊,这一案该怎么判,能怎么判?”

    范志文在旁听着,却是几次张口,欲言又止,此时忍不住道:“九叔,你这样是不对的。圣人不允许我们读书人说谎,更不要说欺骗官府,以手段裹胁刑名。九叔,你过去是个很本分的君子,小侄很是敬佩你的为人。但是自从两年前开始,小侄就觉得你有些变了,变的事故,也变的不像个读书人……侯县尊今日不扰村民,本以为他是个清官,不想他却有这些打算,看来也比不得海笔架。”

    范进道:“贤侄,圣人也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圣人是不喜欢老百姓遇到事情就打官司,而是希望用道德教化手段,让大家和睦相处。但是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不打官司就要打架。这也就是我们住在省城乡下,要是到了其他府,说不定为了这事就要械斗,几千人上万人的打都是常有的事。官府只管要粮要税,其他一概不问,你且说说看,圣人的话在那些地方有什么用?再说孔夫子拜阳货,可见圣人也是懂得用心计的。我们读圣贤书,是为了让自己过的更好,而不是为了让自己变成圣人,志文,你这样做人是没问题,但是出来做事,很容易吃亏的。”

    范长旺的烟袋在桌上一敲,“志文,你要多和你九叔学学,只知道念书,是没有用的。你书念的再多,不能给家里赚银子改换门庭,也是白费力气。就拿海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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