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恶钱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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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恶钱横行 (第1/3页)

唐高祖武德四年“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絫,积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仍置钱监于洛、并、幽、益等州。秦王、齐王各赐三炉铸钱,右仆射裴寂赐一炉。敢有盗铸者身死,家口配没。五月五日,又于桂州置监。议者以新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便之”。货币混乱局面得到扭转,但不久便“盗铸渐起,而所在用钱滥恶”。

    唐高宗年间,以改铸新钱来防私铸,不但未能解决问题,反而使私铸进一步恶化。乾封元年,唐王朝“改造新钱,文曰乾封泉宝”,“乾封新铸之钱,令所司貯纳,更不须铸。仍令天下置监之处,并铸开元通宝钱。既而私铸更多,钱复滥恶”。

    武则天时期,私铸钱币现象进一步加重。于是“令悬样于市,令百姓依样用钱。俄又简择艰难,交易留滞,又降敕非铁锡、铜荡、穿穴者,并许行用。其有熟铜、排斗、沙涩、厚大者,皆不许简”。但不久之后,“盗铸蜂起,滥恶盈聚。江淮之南,盗铸者或就陂湖、巨海、深山之中,波涛险峻,人迹罕到,州县莫能禁约。以至神龙、先天之际,两京用钱尤滥”。

    唐玄宗开元五年,针对私铸恶滥现象采取禁断措施。“宋璟知政事,奏请一切禁断恶钱。六年正月,又切断天下恶钱,行二铢四絫钱。不堪行用者,并销破覆铸”。于是“至天宝之初,两京用钱稍好,米栗丰贱”。但“数载之后,渐又滥恶,府县不许好者加价迥博,好恶通用。富商奸人,渐收好钱,潜将往江淮之南,每钱货得私铸恶者五文,假托官钱,将入京私用”。

    统观唐代历朝,受“私铸”影响的时期很长,造成唐代货币流通中“私铸”盛行的原因很多,主要表现为:一、唐前期私铸问题十分严重与铜的私人占有有很大关系。据《唐六典》记载,“凡天下诸州出铜铁之所,听人私采,官收其税。若白镴,则官为市之”。

    就是官府只对私采铜矿征税,对税后的铜矿并不强行要求卖给政府,而是允许自由买卖。这项规定使得每年开采的铜矿大部分掌握在私人手中,因此导致唐前期私铸猖獗,恶钱泛滥。官府虽多次重申禁止私铸钱币、禁铸恶钱,但均未能彻底执行,以致开元二十二年张九龄提出“不禁铸钱”。

    二、铸币地位的逐渐提高使得私铸货币有利可图。在隋末战争中,布帛成为主要的流通手段。随着唐朝的建立,重新确立了货币制度。但流通中有很多场合仍大量使用布帛。随着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商品经济日益繁荣,因而金属货币的地位也日益提高,需求量不断增加。到高宗、武后时期,全国的商业活动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对铜钱的需求也相应急剧的的增加,以至市肆交易“必须见钱”,而实物货币由于“币帛益轻”在流通中的地位逐渐下降。货币地位的提高,使得民间私人铸币有利可图,私铸盛行起来。

    三、货币需求与供应的矛盾日益尖锐是“私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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