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劝军歌

    第四百零四章 劝军歌 (第2/3页)

为乡老长辈:”人生在世,养育有父母、教导有师长、家有家长、里有里长。如今在军队里,曲长就是里长,屯长就是你家老人,校尉就是父母官,而能教导你们号令、武艺的这些人,又都是你们的师长。”

    “世上没有不在乡老管理下的百姓,军队里就没有不被曲、屯长管理的士兵;世上不存在,不经过父母养育的子女,军队里也不存在,不被将官束缚的士兵;世上没有不上学,由老师教导,就会‘识文断字’的,军队里也没有,不经教官训练,就拥有武艺的。”

    刘病已这是在用形象的比方,来让文化水平不高的士兵,明白其中的道理。他在这里特地加了几段话:“

    以前朕率领朝廷兵马讨贼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士兵,因为天降大雨,私自拿了百姓一顶斗笠遮蔽盔甲,因此犯了军法。众人都为他求情,朕却仍然将他斩首示众;朕的军法就是这样严厉,更别说随意砍人树株,作践人田产,烧毁人房屋,**作盗,割取亡兵的头颅,杀被掳的男子,污辱被掳的妇人,甚至妄杀平民假冒战功这种大罪,乃至于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若是有犯的,必然要以军法从事抵命。

    刘病已再次把军队和百姓的关系强调一遍,一方面申明军法,另一方面也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你们摸摸良心,哪怕是刮风下雨不训练,袖手高坐的时候,也少不得你一日的军饷。而这些钱都是官府从百姓哪里征来的,而你们在家的时候,也是种地缴税的百姓,你们想想在家种地时候的辛苦劳累,再看看如今每个月的优厚响银。百姓就这么养着你们,无非是希望你们能打几场胜仗,保护他们不受到侵害,你不想打仗保护百姓,那百姓养着你们又有什么用呢?就算逃过了军法,也逃不过上天的惩罚。”

    编好条例军规后,刘病已下了死命令,军士们全部都要在三个月内熟背,以后抽背,如有军士背错一条的,就要打五军棍,军官背错一条的,要加倍处罚。

    有军官士兵不识字的,刘病已可以在下午或是晚上找一些文吏来教他们,总之要背熟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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