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四章 咬耳朵(26)

    第一九四章 咬耳朵(26) (第2/3页)

金条就好了,她就不会把命搭上了。”

    “你怎么杀死她的?”

    “我用茶几上的玻璃果盘朝她头上砸了几下。”

    “怎么处理尸体的?”

    “她太胖了,我背不动,只能分尸,一块块弄出去埋掉。”

    “埋哪儿了?”

    “98年那会儿,京北市还没扩建到这么大,我埋尸体的地方……现在已经建了大厦,开工动土的时候,我还担心事情败露,专门去工地边上看过。

    幸好挖地基直接用的大型挖机器,尸块不大,再加上隔了那么多年,肉肯定已经烂光了,只剩下骨头,就没被发现。”

    闫儒玉皱了皱眉,找不到尸体,杀人罪的证据链就不完整,仅凭口供,会给法官判决带来难度——毕竟,现在的司法工作是终身问责制,对于重案的审判,法官慎之又慎,谁都不希望将来自己判决的案件因为证据不足而翻案,那责任可就大了。

    吴错醒来的时候,郝高兴已结束了讲述,再有几个小时,他的家人就能赶来与他团聚了。

    郝高兴担忧地问道:“她们……会受牵连吗?”

    “你女儿那时候还小,不够刑事责任年龄,至于你妻子,积极退赃,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吧。”

    又是劳累的一夜,总算过去了。

    这一天,小白、明辉和金子多也没闲着。

    小白查询宾馆监控,发现女嫌疑人在5分钟前刚刚离开。

    失之交臂!

    三名年轻刑警自然十分惋惜,早点来就好了!

    监控录像中,女人穿着一身白色休闲运动装,身材苗条,约165的个头,披肩卷发,戴着一副墨镜。

    她始终低着头,有意避开监控,所以并未拍到她的正脸。

    “我去采集指纹。”

    小白进了宾馆电梯,用侧光灯观察楼层按钮。

    郝高兴订的房间在7楼,所对应的电梯按钮上果然有一枚新鲜的指纹。

    小白采集完指纹,金子多和明辉也看完了宾馆的监控录像。

    明辉道:“这女人离开的时候,在宾馆门口打了一辆出租车,可惜没拍到车牌。”

    金子多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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