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关于颜值

    第一百三十四章、关于颜值 (第2/3页)

肢、蝎子尾巴的怪物,这东西之所以得到这样的名字,是因为它喜欢吃人的脑子,尤其喜欢吃聪明的有学问的人的脑子。所以当初给它命名的人大概就从讽刺的角度,给它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穿越者们之所以要来杀这家伙,并不是要为那些被它吃掉的人报仇,而只是很单纯地“轮到它了”。

    嗯,轮到它了。

    过去的半个多月,他们以浣熊镇为中心,不断朝着四面八方出击,消灭附近的一个又一个BOSS。他们不在乎这BOSS够不够强,只要是浣熊镇的人们有印象的,他们就会编组一支讨伐队打上门去。

    因为上次三路讨伐并不很顺利的缘故,这次穿越者们组成的讨伐队都是十人组,而且都是针对BOSS的特点设计的十人组。这样的十人组打起来非常的顺利,没有哪怕一个BOSS能够在他们的围攻之下抵挡很久。迄今为止,他们已经打死了十一个大大小小的BOSS——这还不包括当初那四个。

    打死这么多的BOSS,给大家带来了不少的收益。经验值自然不用说了,在浣熊镇的声望也不断提升。现在他们每一个人在浣熊镇都已经是令人崇拜的人物,就算是经常恶狠狠嘟囔“砍死”的洛马,也收获了不止一个粉丝。

    当然,粉丝最多的还是阿尔菲茵,一则她是民俗学者,这个世界的人们对于民俗学者还是充满好感的;二则她的颜值高——洛马等人认为这才是最关键的原因,颜值就是正义。

    穿越者里面不少人的颜值都挺高的,其实洛马的颜值也不低,他有着粗壮的身体、宽阔的肩膀、金灿灿的头发和胡须、明亮有神的眼睛,还有气势不凡的大嗓门、令人信赖的好胃口、值得尊敬的好酒量……呃,这是矮人的审美标准,谁叫他是个矮人呢。

    洛马本人对自己的颜值也还算满意,他常说:“我除了矮一点之外,别的都还是很不错的。要是我的身高能够长到一米八,那绝对是可以去好莱坞拍历史剧的——比方说什么狮心王之类,最多把胡子剪短一点就行。”

    他给自己选的参考标准,是铠甲大师普雷特。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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