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治邑

    第212章 治邑 (第2/3页)

吃惊,但见这里密密麻麻堆着大大小小的木箱,箱中是成堆的竹简、木牍。

    明月不由转头问道:“竟这么多?是多少年累积下来的?”

    那县令暗附这位邯郸公子果然对治理地方不甚了解,便笑道:“好叫公子知晓,这只是过去六年的,惠文王二十九年之前卷宗简牍,都被那次秦兵入寇烧毁了……”

    六年前,也就是惠文王二十九(公元前270年),祁县一度被秦军夺走过,虽然很快就还了回来,可对当地民生,以及赵国在当地的统治还是造成了很大打击。秦兵一把火烧了县寺,所以明月至今还能在寺门处找到被烧裂的石块和被熏黑的墙垣,先前许多年留存的档案,都被焚毁了——或许是受商鞅焚诗书影响,秦兵每逢占领一座城池,若没把握守住,通常会一把火烧了当地档案文书。

    接下来,那县令一箱接一箱地数过去,不厌其烦地解释内容。

    原来这些简牍都是历年的档案,囊括了从邯郸、晋阳颁布的法令,祁县历年户口、土地开垦、物产统计、田租赋税、劳役徭役、仓储钱粮、兵甲物资、道路里程、邮驿津渡管理、奴隶买卖、刑徒管理、以及祭祀、医药等相关政令和文书。

    关于祁县的一切,仿佛都浓缩在这个小小的档案室里。

    跟殷周春秋时礼仪宗法制度不同,战国七雄已经完成了一场改革的风暴,从上而下的变法,使得官僚体制全面建立,曾经的贵族没落成了地方豪长,或者普通士人,大量识字的士作为基层官吏被派去官吏地方,这样一来,就构建了一种新的国家制度:律令制。

    和春秋时期卿大夫粗放型的治邑不同,如今列国治理地方,就是靠这满满一屋子的“律令”,也就是简牍来实行的,邯郸颁布下律法作为全国准绳,各县依照上命,安排下每年的春耕、夏耘、秋收,以及最终的赋税,再将收上来的粮食连带记录每年简报的竹简,交到太原郡去。太原郡统计各县数据,再交给邯郸。

    就像齐威王时要对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