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阁下弱智,不足与高士共语

    第49章 阁下弱智,不足与高士共语 (第2/3页)

家伙莫非知道付成才今天要对付他?所以提前给比赛录了音?这怎么看上去像是个圈套?

    他决定审慎一点,先问一下:“放录音可以,但是请你解释一下你为什么会有这段录音。”

    “职业习惯,”冯见雄说得理所当然,“我是学法律的人,将来要当律师的。法庭辩论的时候,每一句话都有书记员记录,并且在庭审结束后交由双方确认。

    但是私下里的辩论赛并没有书记员,所以我为了保证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就督促自己,凡是每一场没有媒体报道录制的比赛,我都会自己把自己说过的话、以及对方相关的前后文录下来。”

    “好阴的人……不过这也不是啥人品问题,诸葛一生唯谨慎么。”顾教授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然后,冯见雄就掐了几段录音播放了一遍,里面有他自己的声音,也有当时数科院三辩秦明仁的对话,所以很显然就是比赛当时录的,如假包换。

    放完之后,冯见雄一字一顿地点评:“我的原话……当时明明是说‘那些堵枪眼炸碉堡的……对不起,为了政治正确,我无意评价那些人’——从法律思维的角度来辨析,这句话明明是对‘对方提出的证据的证明效力’的质疑,而不是提出相反证据。怎么能说我认为那些人是被宗教狂热洗脑的呢?

    假设,法庭上,对方律师拿出一张借条,说我的当事人欠了钱,我通过质证说借条无法鉴定为真实、推翻了借条的证据效力、难道能等同于我直接胜诉么?当然不是!那只是破坏了一个证据的证明效力而已。

    同理,我当时只是说‘对方没法证明他们刚才举的那些例子是基于道德’,这并不等同于‘就一定是狂热洗脑’,完全还可以是别的嘛。”

    付成才不是学法律的,虽然当年也参加过新生杯、做媒体人也练过口才,却没有冯见雄那么细腻的思辨。他一急,就说道:“可你不是赢了比赛么!你不就是为了证明那些人是狂热洗脑么?如果你没做到这一点,你怎么赢的比赛的?”

    “那只能说,付学长你连基本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都不了解,看来很有必要回大一重修一下《法律基础》课。”冯见雄悲天悯人地可怜了一下付成才的智商,

    “当时这个辩题,我方证明的是一般情况、对方证明的是例外。证明一般情况的,可以给出几个正面例子——比如因为不温饱,就不能谈道德的例子,100%确然的那种,然后再给出一套理论推论。

    而证明例外的一方,自然需要举例驳斥我的观点。而我的那番质证,只要做到‘让评委看到反方没法对任何一个例子进行100%的动机论证’,所以他们所有的举例都不具有确然的证据效力,我就赢了——你们都已经是反方了,只需要举特例,要是还不能做到100%确然性,还混个毛啊?‘可能的可能’不是可能,有必然先例的可能,才是可能。”

    顾教授还是颇有思辨能力的,站在公允的立场上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之后,内心也一下子倾向于冯见雄对。

    “可能”这个词,在辩论领域是只能针对宏观理论使用的。

    在面对具体的举例时,“可能”就是个屁——法庭绝对不会因为被害人“可能是A杀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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