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灰色收入

    第70章 灰色收入 (第2/3页)

己的感谢,顺带着解释了两句,“不过,我也给你挂了第二作者。稿费和奖金,该是你的也不会少。以后如果有更好的课题,多拿来跟我参详。”

    冯见雄一愣,转念算了下日子,当初他给邱雪提供素材的那几篇论文,都是10月份投的,如今才两个多月,能出结果已经算是快的了。

    《法学研究》是圈子里著名的多核心期刊,属于那种积累三篇铁定可以提前评副教授职称的硬货。

    而如果不怕熬资历的话,哪怕一个讲师一辈子只有一两篇《法学研究》上的文章,也是能评副教授的,只是不能破格缩短年限。

    对于圈外人,或许不怎么会看一本学术期刊的含金量。但这里面好歹有一个基本同行的逻辑:一本期刊如果前后缀越少,书名越短,那就一般越牛逼。

    正如《自然》和《科学》,都只有一个单词的书名,所以最牛逼。

    正如在史学界,凡是《XX国XX简史》的,那一般都是考据癖的微末之作。如果标题简洁到《汉书》、《明史》,那就至少是代表一朝一代的最权威著作。

    如果进一步简化到只有一个《史》字,连朝代都不带,那就妥妥的是史家之绝唱了——中外两界,只有司马迁的《史》和希罗多德的《History》可以单字成史。

    《法学研究》只有四个字,在法学类核心期刊里已经属于简化到不能再简了。人家是中国-社科院办的,圈子里也只有司法部办的《中国法学》可以与之并论。

    其他同为双词书名的《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评论》,前身都不过时国政、西政、华政、武大之流的学报,档次略低半格。

    不过,冯见雄显然不会被这些好消息冲昏头脑,他冷静地给邱雪泼了点冷水:

    “谢谢邱老师的赏识,不过我觉得,这样的机会不会多的——法学的研究,更多是因人成事,顺势而为才能出成果。这次的文章之所以能这么快被用,和上面的学界骨干试图推动《物权法》立法进程是有很大关系的。而您这篇文章恰巧投其所好了。

    但是,作为一个民法学研究学者,《物权法》立法这样的契机,十年能遇到一次就不错了。恕我直言,等明年形势明朗之后,谁写还不是写?到时候愿意写、也知道怎么写、而且职称、头衔还比您高得多的教授们,都如过江之鲫,咱就没机会了。”

    这话虽然有点失礼,他却是有资格说的。毕竟两者之间已经有过成功的合作了,邱雪知道冯见雄的价值和水平、视野。

    “你说的也有道理,除了这种非常时期,平时还不是论资排辈。”果然邱雪并不以为忤,反而是如是叹息,“不过,反正我不会亏待你的。对了,一会儿你去一下刘教授那里,上次你帮写的那几个实用新型,国家专利局都已经审下来了,包括后来那几个你自己署名的也是,代理费我已经帮你结了。”

    “这么快?谢谢。”冯见雄心中一阵激动,心说自己第一桶金的重要一环,终于齐备了。

    他是后世做过专代的人,知道2013年后因为“刷职称库”的问题,国家知产局收紧审批程序后,一个发明没个一年多别想申请下来(还得是申请者要求提前公开,如果不提前公开一般需要三年),哪怕是实用新型,最快也得半年。

    没想到,如今05年因为“把专利库当职称库”的“聪明人”还不多,国家知产局竟然如此高效,两个多月就批下来了。

    如求学所说,冯见雄当初写了几个实用新型给刘教授、找人兜售职称指标后;他还自己又写了几个,不过不是直接拿来卖的,而是署了他自己的名字。

    这些申请,按说每个也是要给刘教授的专代事务所几千块钱代理费的——当时这行有不少是风险代理,用户交材料时先给30%代理费定金,申请成功、国家知产局批下来后客户再付清剩余70%给事务所。这扣下的70%就是指望事务所多上点心,后续知产局回函要求答OA的时候利索点儿。

    这些代理费,加起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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