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小翰林院

    第九十五章 小翰林院 (第2/2页)

贤院学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的学士也是差遣职﹐本身并无秩品﹐都带本官﹐上自尚书(三品)﹐下至校书郎(九品)﹐均可充任﹐也有中书舍人充任的。初置时并无员额﹐少或一两人﹐多或五六人﹐由皇帝遴选。后来依照中书舍人之例﹐置学士六人﹐择其中资历深者一人为“承旨”。

    安史之乱以后﹐军事频繁﹐“深谋密诏﹐皆从中出”﹐翰林学士于其间起着极大作用﹐地位愈来愈重要﹐不但在草拟诏制方面分割了中书舍人之权﹐也在参谋密计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权。唐德宗时翰林学士陆贽因此被称为“内相”。唐宪宗以后﹐翰林学士承旨往往晋升为宰相。

    学士院设置之后﹐与中书舍人院有了明确分工。学士所起草的是任免将相大臣﹑宣布大赦﹑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为“内制”﹐用白麻纸书写﹐故又称“白麻”﹔中书舍人所起草的则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称为“外制”﹐用黄麻纸书写﹐故又称“黄麻”。有时翰林学士缺人﹐也临时召取中书舍人代草内制﹐但不经常。此外﹐还有专侍皇帝读书写字的侍读学士﹑侍书学士﹐则不负起草诏制之责。

    翰林学士地位的增高﹐引起皇帝的猜忌﹐敬宗宝历二年(826)曾打算别置东头学士以抑之﹐由于敬宗不久被宦官所杀﹐这个计划没有实现﹐但反映了封建文官由卑而高﹐由亲而疏的发展规律。

    学士院有两名由宦官充任的学士院使(或称翰林院使)﹐在皇帝与翰林学士间起传达联系的作用﹐在政治上有很大影响﹐这是唐代后期宦官专政情况下的产物。

    后晋天福五年(940)曾宣布废除翰林学士﹐将草拟诏制之权归还中书舍人﹐但不久又恢复。

    此后翰林院长期存在于在中国历史中,并一直带有浓厚学术色彩。尽管其地位在不同朝代有所波动,但性质却无大变化,直至伴随着传统时代的结束而寿终正寝。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是传统社会中层次最高的士人群体。

    ——整理来自大明宫剧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