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正气(2)

    第三十四节 正气(2) (第2/3页)

颤抖的手指向外面一指道:“那他们是不是那些江湖人?”

    只见一伙大汉推开大云光明寺里的各色胡商,手里捏着长棍,铁尺,铁链直接冲着牛僧孺与白乐天的方向过来了。

    这伙人都是光头,赤裸着上身,挺胸叠肚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十几个人晃晃悠悠得直奔牛僧孺他们这边过来。

    “不是江湖人。”白行简往前走一步,将牛僧孺与自家兄长护在身后。“是泼皮。”

    江湖人,似乎什么人都能自称江湖人,然而江湖是个很缥缈的概念。

    丐帮的长老,肯定是江湖人,然而那些走街串巷求一碗冷饭几个赏钱的乞丐可能算是江湖人?

    活死人,肉白骨的名医离不开江湖,那些走街串巷一半靠本事一半靠蒙靠骗的游方郎中算不算江湖人。

    偷鸡的小贼与盗帅偷王相比,他又在不在江湖?

    来找白乐天与牛僧孺的这些人,依着白行简的标准,他们便不是江湖人。

    自古以来,只有判了刑的刑徒才会留短发,这些人却全部将头发剃个精光。

    而且人人身上都带着刺青,当先的光头大汉左臂上刺着“生不怕京兆尹”,右臂上刺着“死不避阎罗王”,后面几个还有刺着“喧哗上等”“极乐往生”,眼尖的白行简还看到有几个还刺着自家哥哥的诗,什么“离离原上草”之类的。

    这些人就是白玉京城市的一部分,闲汉泼皮、游侠儿亦或者说是低配乞丐版的江湖人。他们或许有功夫傍身。但是却把这身功夫用在敲诈勒索、偷鸡摸狗上。

    哪家饭庄要开张,他们自己剁下个手指去作贺礼,能把自家亡父亡母的尸身挖出来用车推到你门口讹钱,这样的人就跟道边的脏东西一样,你过去踹一脚给自己添恶心,铲走了又嫌麻烦。

    官府嫌抓他们麻烦,江湖人又瞧不起他们不正眼瞧他们一眼,倒是在这白玉京中野蛮生长了起来。

    “几位官人,可晓得这是什么地方?”领头的光头大汉走到白乐天他们身前把肚子往前一腆,一股汗酸味冲着当先的白行简鼻孔里就去了。

    “好教大哥知道,学生们只是好奇来转一转,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白行简抱拳道,于他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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